文件名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2023年土地综合利用种植粮油蔬项目奖补办法》的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3-6520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紫政办发〔2023〕40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2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年09月28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2023年土地综合利用种植粮油蔬项目奖补办法 |
《紫阳县2023年土地综合利用种植粮油蔬项目奖补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紫阳县2023年土地综合利用种植粮油蔬项目奖补办法
根据《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的通知》(紫办字〔2023〕103号)、《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紫阳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相关内容的通知》(紫办字〔2023〕126号)文件精神,制定紫阳县2023年土地综合利用种植粮油蔬项目奖补办法。
一、奖补对象
通过流转或联结帮带农户对集体土地进行综合利用,累计种植粮油蔬面积10亩以上(不含同一地块的轮作或复种)的集体经济组织。
二、奖补标准
粮油蔬种植累计面积10亩以上,且持续耕种3年以上,每亩奖补1000元,按4:3:3比例,分三年兑付。
三、奖补原则
(一)返荒约束。村集体经济组织及联结带动的农户签订连续耕作3年或以上的承诺书。
(二)绩效达标。每奖补1万元,须保有累计10亩土地种植粮油蔬作物,带动2户农户增收(其中:监测户和脱贫户占比不低于50%)。
四、奖补程序
(一)奖补申报。各村统计核实汇总实施的土地综合利用的图斑面积,以《**镇**村土地综合利用种植粮油蔬项目奖补公示》(附件1)公示10天无异议后,向所在镇人民政府报送奖补申请,连同《**镇**村土地综合利用种植粮油蔬项目奖补公示》名单及公示照片、《连续耕种承诺书》(附件2)、《紫阳县**镇**村土地综合利用种植粮油蔬项目奖补申报表》(附件3)、《紫阳县2023年土地综合利用种植粮油蔬项目奖补资金使用带农绩效表》(附件4)等资料于2023年10月20日之前报送至当地镇政府。
(二)核实验收。各镇镇政府及时汇总各村申报的奖补情况,组织开展核查和验收,验收结果公示10天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向县自然资源局提交项目奖补报告,连同《紫阳县**镇土地综合利用种植粮油蔬项目奖补公示》(参照附件1)名单及公示图片、《紫阳县**镇土地综合利用种植粮油蔬项目奖补资金确认表》(附件5)以及汇总后的《紫阳县2023年土地综合利用种植粮油蔬项目奖补资金使用带农绩效表》(参照附件4)等资料于2023年12月4日前报送至县自然资源局。
(三)审核兑现。县自然资源局对各镇报送的项目奖补资金确认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在县政府网站公示10天无异议后,于2023年12月21日之前,以公函形式将全县土地综合利用种植粮油蔬项目奖补情况、公示截图、汇总后的《紫阳县2023年土地综合利用种植粮油蔬项目资金使用带农绩效表》以及相关项目实施资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将奖补资金拨付至申报奖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公账户。
五、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商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附件:1.***镇***村土地综合治理种植粮油蔬项目奖补申报公示
2.连续耕种承诺书
3.紫阳县**镇**村2023年土地综合利用种植粮油蔬项目奖补资金申报表
4.紫阳县2023年土地综合利用种植粮油蔬项目奖补资金使用带农绩效表
5.紫阳县2023年土地综合利用种植粮油蔬项目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