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8.7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83万人,占44.7%;乡村人口15.88万人,占55.3%。全年人口出生率9.39‰,死亡率8.19‰,自然增长率1.20‰。年末全县户籍人口33.40万人。其中:男性18.06万人,女性15.34万人。
2020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60971人。其中:城镇人口113893人,占43.6%;乡村人口147078人,占56.35%。年末全县户籍人口33.24万人。其中:男性17.95万人,女性15.29万人。
2021年全县常住人口258977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7317人,占45.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1660人,占54.7%;出生率7.58‰,死亡率8.56‰,自增率-1.18‰。
2022年全县常住人口257328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8558人,占46.0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8770人,占53.93%;出生率7.34‰,死亡率9.42‰,自增率-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