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紫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复函 | ||||
编号 | 37 | 办理部门 | 紫阳县公安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唐紫恒 | 签发日期 | 2021年9月17日 | 类别 | A |
正文 |
关于加强摩托车安全管理的提案 一、加强执法工作。组建多部门联合执法队伍,打击摩托车违章、非法营运等,强制报废(收缴)到期报废仍在使用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特别是未进行年检的摩托车,不断减少摩托车的实际保有量。对违法违规摩托车的处理,统一执法程序和处罚标准,文明执法,防止出现“三乱”行为。 二、需要更加浓厚的宣传氛围。政府应该整合宣传力量,利用公益广告、新闻媒体、学校单位等加大摩托车出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力争尽快提高群众安全意识。设立合适的宣传阵地,通过竖牌宣传、路口LED宣传、微信、网络、报纸、电视、电台同步宣传以及路面民警、协警在执法过程中宣传等手段,迅速让摩托车规范行车的意识在群众中入脑入心,成为自觉行为。总之,要做好摩托车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涉摩交通事故,既要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也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一个“政府牵头,各部门责任落实,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局面,实现道路交通格局的和谐、畅通和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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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孙大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摩托车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复函如下: 收到该提案后,我队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大队支委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各中队加大摩托车的管理力度。我们主要作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源头管理。今年以来,我们对新学摩托车驾驶员实行严格考试,严格教育,努力提高摩托车驾驶员的素质。 二是加强路面执法力度。各中队按照大队统一安排,结合建党百年大庆和十四运安保工作,在辖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驾驶报废机动车辆、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收到良好效果。截至目前,驾驶摩托车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呈下降趋势。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各中队通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村庄院落、进学校、进企业和“两微一抖”、村委会宣传栏、LED显示屏和典型案例曝光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使摩托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遵纪守法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入脑入心,同时还借助扶贫工作队和农村道路交通协管员提醒提示教育,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希望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加倍努力,并与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协调沟通,协同共治,使我县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