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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谭简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2021-11-11 11:26来源: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紫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谭  简同志为紫阳县公安局局长;

李晓华同志为紫阳县民政局局长;

马银鹏同志为紫阳县审计局局长;

 桦同志为紫阳县财政局局长;

贾学平同志为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从平同志为紫阳县水利局局长;

喻铭星同志为紫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涛同志为紫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谭高礼同志紫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李从根同志紫阳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毅同志紫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局长职务;

李晓华同志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喻铭星同志紫阳县经济贸易局局长职务;

刘从平同志紫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秦宗道同志紫阳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朱永平同志紫阳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曹仲之同志紫阳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汪泽海同志紫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