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0日紫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马 波同志为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陈 强同志为紫阳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 纹同志为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紫文同志为紫阳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 磊同志为紫阳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世文同志为紫阳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春风同志为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免去:
邓 涛同志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学友同志紫阳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世文同志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朱紫兰同志紫阳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英江同志紫阳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职务;
李谢军同志紫阳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