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0日紫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王华同志为紫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二、免去陈强同志紫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三、免去陈曦同志紫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