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复函

时间:2020-10-26 18:05来源:紫阳县应急管理局
标题 紫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24 办理部门 紫阳县应急管理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赵堂武  签发日期 2020年10月26日 类别 A
正文         随着紫阳县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居民居住区日益密集,由于居住空间限制,无法做到商、住分离,故形成了集商业、居住混为一体的紫邑新城特色小区。随着人员越来越密集,由此带来的一个重大隐患就是消防通道被严重地拥堵或占用。尤以步行街里面最为严重,被附近的商户、住户挪作了它用,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辆根本不能开进,这无疑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威胁。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必须随时保持畅通,更不能挪作他用。
        建 议:
        1、对紫邑新城小区经常性开展专项整治,疏通消防通道。
        2、完善消防标志标线。
        3、加强物业监管。相关单位或部门加大与消防部门的联合检查力度,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同时督促物业切实加强小区内车辆停放管理,利用小区内的宣传橱窗、公示栏等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小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形成人人重视消防、自觉履行消防义务的良好氛围。 
回复 谢昌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紫邑新城小区步行街违规占用消防通道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抓好落实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认真研究措施、积极整改落实,现函复如下:
        一、进一步夯实责任。收到建议案后,我局召集住建、消防、交警、城管和城关镇政府召开工作协调会,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就如何加强全县消防通道治理工作进行商讨并提出意见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组织实施,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县城关执法大队和城关镇政府配合,迅速组织开展全县消防通道专项整治。
        二、严格检查,深化整治。8 月中旬,县消防救援大队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牵头组织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城管执法大队、交警大队、城关镇政府深入紫邑新城等小区开展联合检查,县电视台对检查全过程跟踪报道。此次联合检查整治了一批在紫邑新城步行街等重点区域违规停放车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圈占遮挡消防设施、楼梯楼道堆放杂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了重点区域消防标志标线,提高了全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常态化开展消防通道整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三、建立长效机制。为切实做好全县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和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全力维护全县的公共消防安全,县消安委办公室会同县应急局联合印发了《紫阳县消防安全隐患治理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了联合执法、会商研判和媒体曝光等制度,从源头上为消防通道整治提供了强而有力的政策支持。
        四、广泛宣传,提高意识。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各镇人民政府、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城管执法大队、交警大队,充分利用居民社区、住宅小区宣传栏,通过张贴公告等措施对消防安全尤其是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进行针对性宣传,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也进一步督促各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小区车辆按规定停放的宣传教育,在全县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整治氛围,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在此,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 一是我局将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的规定职责——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二是我局作为县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将充分发挥县安委办牵头抓总作用,积极督促县消安委的办事机构-县消安委办公室(县消防救援大队)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消防通道管理责任,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形成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