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复函

时间:2020-10-27 18:05来源: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22 办理部门 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签发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类别 A
正文         随着国家新能源汽车的不断普及,加之国家政策的引导,越来越多的用户购车由燃油型向电动型逐步过渡,各大中城市的电动汽车保有量呈逐步增加趋势,但在我县目前城市规划实施中,没有设计新能源汽车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这将对我县城市形象、旅游发展等造成一定的影响。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促进旅游发展,必须提前谋划,提前布局并逐步配套建设。
        建议: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建设充电站或充电柱。 
回复 黄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紫阳县规划电动汽车充电站或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生产技术的不断完善和鼓励政策的推行,我县及周边城市新能源汽车的用户在不断增加,新能源汽车已是未来交通发展的趋势。我局将密切根据电动汽车发展的目标需求,全力做好基础建设和相关服务,积极推动绿色环保,促进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1.我局已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纳入2020年县级重点计划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内容为:县城、集镇、重点景区、安置点等区域建设充电桩 200 个。目前已在城关、蒿坪、向阳等镇安装充电桩 12 个,剩余建设任务正在积极推进中。
        2.我局已将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纳入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项目盘子,确保该项目有序有力推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推进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和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