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复函

时间:2020-10-29 18:00来源:紫阳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紫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复函
编号 35 办理部门 紫阳县农业农村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鲍务林 签发日期 2020年10月29日 类别 A
正文         随着人民健康意识的增强,能够食用无公害、无污染蔬菜是广大市民的基本需求。近年来,县城规模扩大,蔬菜市场分散,给监管部门带来了难度,如何为监管者提供依据,让市民吃上安全放心的蔬菜。
        建议:
        加强城区蔬菜市场农药残留检测:
        1、在城区设立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站,选派具有专业技能的人员开展日常检测,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
        2、采购检测设备,每年由县财政安排检测专项经费;
        3、建立蔬菜快捷检测管理制度;
        4、在城区蔬菜市场设立固定公示栏,定期公示检测结果及处理情况。 
回复 王忠军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衔接、沟通,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函复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有力监督下,全局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目标,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现将我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逐一汇报如下。
        1、在城区设立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站,选派具有专业技能的人员开展日常检测,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
        (1)2019年,按照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工作要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的领导。同时设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检测员,配备村级协管员,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落实到种植养殖生产环节,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格局。
        (2)近年来,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城逐步完善了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在西关、东关农贸市场及各大蔬菜超市建立了食品快速检测室,配备了快速检测设备及经过培训的专职检测人员2名,每天在市场、超市巡回进行蔬菜样品检测二十余种,合格率为99.5%。
        2、采购检测设备,每年由县财政安排检测专项经费。
         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局争取资金50余万元,购置检测车各一台,在县城各快速检测室购置检测设备30余台,财政局年安排经费3万元保障食品快速检测正常运转。
        3、建立蔬菜快捷检测管理制度。
        在县城农贸市场、超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的同时,制定了检验检测、设备管理、结果公示、人员职责、操作规范等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夯实职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销售。
        4、在城区蔬菜市场设立固定公示栏,定期公示检测结果及处理情况。
        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文件要求外调蔬菜必须索证索票(检测证、购买发票),对检验不合格蔬菜产品严禁调入,对县域境内种植购进的蔬菜必须进行自测检验,对所有购进的蔬菜检测结果必须进行公示,使广大居民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落实专人,夯实责任,加大农产品检验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