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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4-03-17 11:29来源:紫阳县财政局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各镇财政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厅2014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和县政府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现将《紫阳县2014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各镇财政所要高度重视,全力协调配合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紫阳县2014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紫阳县财政局
2014年3月13日
紫阳县2014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贯彻落实中、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提高工作实效,扎实开展支出、收入、会计和内部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为财政管理和改革保驾护航。
一、开展部门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一)工作目标。强化部门预决算管理,规范预算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提高预算的执行力。
(二)内容措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和《紫阳县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局监督检查股牵头,会同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教科文(行政政法)股、农业股、经济建设股、社会保障股、采购管理股、国库支付局对21个镇和50%的县级部门实施检查。主要检查2013年和2014年单位预决算执行情况,检查公务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维修费、专项经费支出情况,结合检查非税收入征缴、《政府采购法》执行、“小金库”长效机制治理、部分项目资金使用兑付、机关财务管理情况以及2013年财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2014年7月至11月
二、开展基层卫生院财务检查
(一)工作目标。了解掌握基层卫生院人员编制、财务收支及财政补助情况,为完善基层卫生院改革提供依据。
(二)内容措施。由局监督检查股牵头,会同社会保障股,对21个镇中心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2013的人员编制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时间安排。2014年3月至4月。
三、开展教育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二)工作措施。根据近年来专项资金申报、安排及使用情况,由局监督检查股牵头,会同教科文(行政政法)股,对基层学校实施重点检查。按照法律、法规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主要检查2013年省、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的申请、拨付、管理、使用及实施效果,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有无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地点等行为;是否按要求实行县级报帐制、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有无套取财政资金情况补助环节和补助标准是否按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执行等。
(三)检查项目。营养餐计划,贫困生(含学前贫困生)补助、寄宿生补助及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四)时间安排。2014年5月至6月。
四、强化内部监督检查
(一)工作目标。促进部门内部各机构履职尽责,加强管理,提高绩效,健全内控、防范风险,推进廉政建设,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内容措施。按照重点检查每年的检查面不低于30%的要求,选取城关、汉王、联合、界岭、瓦庙、广城、洄水七个镇财政所进行内部检查。内容包括2013年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单位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资产管理情况。
(三)时间安排。2014年7月至11月。
五、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一)工作目标。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重点,加强对重点行业的检查。
(二)内容措施。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医药行业、公共交通行业是2014年重点检查行业。我县确定镇中心卫生院、县交通局及其所属各单位是本次检查的重点,此次检查由监督检查股牵头实施,经济建设股、社会保障股、会计股全力配合。
(三)时间安排。2014年4月,确定检查名单,制订方案,进行查前公示,完成前期准备工作;5月至8月中旬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9月形成检查结论、报告,完成汇总审理工作;10月至11月完成对被查单位的处理处罚工作。
(三)时间安排。2014年7月至11月。
七、充分运用监督检查结果,将监督检查贯穿于加强管理的各个环节,切实服务于财政管理与改革。
八、加大财政监督基础工作力度,加强政策、业务学习,提升财监干部素质和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