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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时间:2014-03-26 08:09作者:任 杰来源:紫阳县人社局

近日,某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向紫阳县人社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3万多元,标志着紫阳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正式全面启动。

自市人民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规定以来,该局高度重视,结合县情实际,制订下发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支付、补足、退还等制度,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安排专人管理,保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有序运行;协调相关部门,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与工程竞标、建设、验收等环节挂钩,竞标企业中标后需先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才能办理中标手续。施工中用人单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按规定程序从其缴纳的工资保证金中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后由该企业补足工资保证金差额部分,并经劳动监察大队公示后,相关部门才进行工程验收,工程验收后,由企业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退还手续。

目前,县上正在调取辖区内各中标企业信息,将陆续下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通知书,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