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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月份紫阳热线来电办理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7-03-13 17:38

紫阳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关于20171月份紫阳热线来电

办理情况的通报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紫各单位:

现将1月份紫阳热线来电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来电情况

20161228日至2017127日紫阳热线共接听记录群众来电898件,较上月减少295件。经甄别,有效来电884件。其中:咨询类713件,占来电总量的80.66%;诉求类170件,占来电总量的19.23%;意见建议类1件,占总来电量的0.11%

二、办理情况

诉求类来电170件,现场答复或者咨询相关单位后直接回复处理145件,通过紫阳热线4411111平台转办25件(其中:已办理反馈23件,正在办理2)

通过回访群众,1月份紫阳热线群众来电办理情况较好的单位有:城关镇、蒿坪镇、汉王镇、毛坝镇,县电力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

三、来电分析

(一)咨询类来电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号码咨询、证件办理、惠民政策咨询、城乡供水用电、低保户、贫困户评选、合疗缴费、道路运输及春节前农民工讨要工资等方面。

(二)诉求类来电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高桥粉场安置点、东木镇三官堂安置点、高滩镇龙湾安置点、红椿街道“洪源宾馆”附近的停电、用电问题。

2、春节期间县城街道紫府路和西关菜市场内的摆摊事宜。

3、城关镇青中村(小地名丁家院子),反映该村实施的饮水工程长期性吃水困难。

(三)1月份群众来电涉及较多的镇和单位有:

高桥镇、蒿坪镇、城关镇、汉王镇,毛坝镇,电力局、水利局、住建局、交通局。

附件:1月份紫阳热线来电汇总表详细内容请进入紫阳政府网【政民互动】之“4411111热线”版块查看。

紫阳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2017年2月16

附件1:
2017年1月紫阳热线诉求类来电汇总表(部门)
序号 来电内容 承办单位 来电数(个) 办理情况
1 城区内的路灯维修问题。 住建局 5 已处理。
2 春节期间县城街道紫府路和西关菜市场内的摆摊事宜。 6 已处理。
3 反映河提路拆迁灰尘大。 3 已处理。
4 停电问题。 电力局 36 已处理。
5 居住在界岭镇箭竹村的村民来电反映,该村2-5组的电网改造工程主线已经到位,但改造后的电还迟迟未到户。现今电压低,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2 回复如下:对于你反映的温箭竹河村电网改造工程主线已到位,但改造后的电迟迟未到户,现电压低,村民生活照明实为困难的情况我公司已知悉。2015年根据该村实际情况,经我公司多次努力,积极的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对箭竹河村10千伏线路进行了改造,并增设安装了配电变压器2台,现10千伏主杆线已改造完成。由于受项目资金影响,0.4千伏及以下线路一直没有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准,导致箭竹河沟口电压偏低,截至目前我公司已向上级部门申请同意工程立项。电力工程从立项、批准、勘测、设计、材料招标、施工、验收、投运等工作是严格按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原则实行的,这其中需要一定的时间,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公司已列入2017年工程计划,预计在9-10月进行实施。
6 界岭镇箭竹村四组村民反映:该组30多户人用电困难,电压低,去年安装的变压器一直没有给农户搭火,无法正常生活。 电力局 3 回复如下:2015年根据该村实际情况,经我公司多次努力,积极的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对箭竹河村10千伏线路进行了改造,并增设安装了配电变压器2台,现10千伏主杆线已改造完成。由于受项目资金影响,0.4千伏及以下线路一直没有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准,导致箭竹河沟口电压偏低,截至目前我公司已向上级部门申请同意工程立项。电力工程从立项、批准、勘测、设计、材料招标、施工、验收、投运等工作是严格按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原则实行的,这其中需要一定的时间,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公司已列入2017年工程计划,预计在9-10月进行实施。
7 居住在火车站附近的居民来电反映:由于变压器负荷过小,近期一直无法正常用电,严重影响生活。 4 我公司在收到用户反应后,立即安排城区供电所进行了现场检测,用户马贵财住在火车站进站路口,该用户由钟鼓2#配变供电,钟鼓2#配变容量250KVA,冬季用电高峰最大负载率64%.1月5日中午11时23分早高峰时期,我公司城区供电所值班人员夏争先,袁世平前往用户家中实地测量用户家中电压为223V电压正常,周边住户电压222V、230V电压正常。该用户反应一个多月无法正常用电问题不存在,该变压器所带用户145户,无用户反应电压异常。
8 红椿街道“洪源宾馆”附近多名住户反映:近期长期用电不正常,没有至少要停几次电,电压低,群众无法正常生活. 电力局 6 关于红椿街道用户反应用电不正常一事的函我公司已收悉,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责令市场营销部会同红椿供电所调查处理此事,根据调查了解该用户反映的是红椿4号变台总漏保经常跳闸问题。1月份该变台共发生五次漏电保护器跳闸导致红椿4号变台用户停电,供电所巡视未发现明显异常情况。1月9日供电所人员更换了新的总漏保,结果在11日和16日又出现了漏电保护器跳闸。1月17日,供电所经主管生产领导同意后将该变台总漏保更换为可挑式刀闸,同时更换了李兴兵等5户下户线。截至1月20日未发生停电情况。初步原因分析:由于红椿街道网改较早,下户线和用户表后线绝缘老化,线径较小,加上用电负荷激增,穿在PVC管里的导线发热不易发现,好多用户没有家用漏保或损坏,线路漏电或因导线严重发热短接导致变台总漏保越级跳闸。整改措施:1、加强对变台、线路接点负荷监测和测温。2、积极申请网改或大修项目对红椿集镇进行改造。
9 居住在双安镇四合村五组多个村民多次来电反映:明家院子涉及十几家电网未改造,现生活用电照明非常困难。 4 回复:四合村四组一直是由双安集镇6#变供电,该组共有用户14户,2000年集镇电网改造时只安装了一只总表,供电线路长约2KM,由于目前生活水平提高,用电量加大,因此电压偏低,已无法满足14户正常用电,我公司已将四合村列入2017年网改计划中,春节后将陆续对双安集镇将进行网改,改造时将14户改接入四合变供电(线路长月1KM)可解决电压低问题。
10 向阳镇钟林村几名群众来电反映:电压低,无法正常生活。 电力局 4 回复:钟林村芭蕉口有10几户,以前是芭蕉公网2#变压器用户,0.4KV线路网改时间早线路线径细、供电距离远。因最近用户负荷增加出现用户电压低情况。2017年1月20日我公司高桥供电所组织人员将这10几户用户倒入距离较近的芭蕉集镇1#变压器运行,当时现场测量用户室内用电设备电压为218V,家用电器能够正常使用。该电压低问题已经解决。
11 停水问题。 水利局 18 已处理。
12 反映:城区陕GTK088出租车车主吴财,男,50余岁,严重影响了出租车市场秩序。一是随便乱收费,没有职业道德。二是在火车站横行霸道,拦住行人通行,行人提出意见后该司机态度恶劣、出口伤人。三是该司机不以身作则,不应具备营运资格。当事人两次遇到此车主违规营运,请求相关部门尽快整改处理此事,并规范紫阳的出租车收费市场。 交通局 2 关于反映出租车陕GTK088车主吴德才情况的处理结果的回复:我局在收到事项反馈后,迅速责令县运管所办理此事,经运管所调查核实,乘客反映情况属实,应乘客要求,运管所安排乘客和出租车技术员见面,经乘客与违规驾驶员吴德才双方和解,驾驶员吴德才当面向乘客赔礼道歉,乘客也当面写出了谅解书。运管所对违规出租车做出停运一天并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在所属公司进行职业道德的教育学习。
13 岚紫路路拦(蚂蝗梁隧道下面)曾被车撞,貌似要垮了,这里是来电人等几户人家的通行道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已经多次反映了。 2 收到关于群众反映岚紫路路拦(蚂蝗梁隧道下面)曾被车撞,貌似要垮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的事项后,我局迅速通知农管局安排路政和养护人员到现场进行修复处理,损坏的护栏和混凝土结构今天即可修复完成,已排除安全隐患。
14 其母亲张福贵11月9日在高桥行走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被撞受伤安康住院。按照要求是10个工作日出具事故责任书,但至今现交警大队事故科一直未给下发,多次联系事故科都称“周内联系双方做笔录后就出具”,但一直拖到现在。且肇事者态度非常不好,也不履行支付医药费。请求尽快得到处理。 交警大队 4 我大队于2017年1月10日接到11.9高桥交通事故纠纷督办的通知,我队立即安排专人(2017年1月10日)电话答复来电人,取得了来电人的理解。经我大队事故科调查取证,于2017年1月13日上午,事故科向“11.9事故”双方当事人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当事人张福贵、杨大宽对事故认定结果无异议。
合计 99

附件2:

2017年1月紫阳热线诉求类来电汇总表(乡镇)
序号 来电内容 承办单位 来电数(个) 办理情况
1 居住在城关镇青中村(小地名丁家院子)的群众来电反映:该村长期性吃水困难,村民生活极为不便。 城关镇 8 回复:反映“该村实施的饮水工程出现问题导致村民饮水难一事”,信件转城关镇后,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分管领导和包联干部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查实结果回复如下:经查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虽然属实,但导致该饮水工程不能正常供水的主要原因:一是丁飞家居住位置偏高,而附近的饮水工程地址基本和他家平行落差太小,二是由于饮水工程离他家较远,天长日久水管内壁结水垢造成堵塞沉淀物太多,水管压力不够,流速平缓,导致水流不畅。为解决此问题,确保村民正常用水,村委会已在12月20日对该片区村民饮水管道进行排查改道,此工程目前还正在实施过程中,为此还请丁飞同志耐心等待。
2 城关镇青中村二组村民来电反映:本村修建垃圾厂和进场道路的征地补偿款迟迟未兑付。 城关镇 回复如下:反映的问题:青中村修建垃圾场及垃圾场运输道路的征地补偿款迟迟未兑付的问题。调查核实情况青中村垃圾场及垃圾场运输道路于2016年4月14日规划设计,10月开工建设。由于工程开工时间急、部分道路因山势变化需改线,加之征地费用没有到账。经会议研究决定该工程先建设,待工程建设完工后在核实实际占地面积进行丈量兑现。工程完工后,11月17日镇政府组织工作组进行了实地丈量,确定了面积。但征地费没有到位,所以迟迟没有兑现。三、处理意见已于来电人进行了电话沟通,讲明了情况。征地资金现已到位待结算后进行兑现。
3 蒿坪镇森林村2组村民王习森来电反映:森林村2组王顺治和自己是同一时间在安置点购房,交钱、交资料以及享受放款都是同一时间,自家只享受了三万块钱补助,而王顺治享受了五万块补助。并且王顺治有车,在外地包矿,经济条件比自家好,还能被定“未脱贫”户,可以享受国家五万块无息贷款政策。 蒿坪镇 10 回复如下:王习森反映的第一个事自己在安置点购房只享受了三万块钱补助,而王顺治享受了五万块钱补助:经调查,王习森属非贫困户,王顺治是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王顺治与王锡志是父子关系、王锡志是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在一个户口簿上没有分家),所以非贫困户和贫困户享受的购房补助也就不一样,而王习森反映王顺治享受了五万块钱补助也是不对的,按照当时的村安置点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购房补贴是四万,王顺治享受了四万块钱的购房补助。反映的第二个问题,经调查,在2014年建档立卡村上评贫困户的时候,王习森不在家,在外包有矿,还有小车,故没有纳入贫困户评选对象;而王顺治家在当时评贫困户的时候家里没有小车,自己在外面矿上只是给别人带班,所以村上当时就把他纳入了贫困户评选对象,后2015年王顺治在外面收入比较可观,村上又把他纳入了2015年脱贫户,王顺治的车是脱贫以后购买;而贴息贷款也只是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
4 蒿坪镇街道只要天晴了就焚烧垃圾,周围环境很差。 蒿坪镇 我镇收到此转办函后,镇主要领导、包村干部会同社区干部一起对此事现场调查核实,反映情况不完全属实,只是近段时间由于天太冷有极个别商户将没完全燃烧的石炭倒入垃圾箱内,从而导致垃圾燃烧,镇政府多次召开环保会议,严令禁止焚烧垃圾和秸秆,责任已下达到各村(社区),下一步我镇将加大宣传力度,出台相关惩罚制度,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同时已正面答复来电人。
5 双星社区17号楼群众来电反映:买房已经有三四年了,已经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 蒿坪镇 处理中。
6 毛坝镇安置点房子住户张书海来电反映:购买高楼18层,现已经装修,但因房屋飘窗错位、卧室出现裂痕等多处质量问题,同时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垃圾几乎无人处理,无法入住。 毛坝镇 5 回复如下:一、关于“房屋飘窗错位,卧室出现裂痕”的问题,开发商已于2016年12月30日安排门窗安装施工队到该户实地查看,对该户提出的“飘窗错位”的问题进行打胶处理,飘窗漏水的问题已得到解决,因该户装修后卧室出现裂痕问题,我镇已督促开发商尽快找出原因,妥善解决,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二、关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垃圾几乎无人处理,无法入住”的问题。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司已经配备2名保洁员负责楼道内日常保洁工作,但近期多数房屋正在装修,建筑垃圾量大,出现了清理不及时的现象。我镇已督促物业公司增派专职人员负责清运装修垃圾,确保公共区域环境干净、整洁。
7 来电人是观音村二组组长,反映2014年硬化本组公路,当时没有专门的项目资金,采取村民自筹和政府配套相结合实施,本组17户农户当时集资10万元(硬化路面集资8万、前期征地2万),政府配套7万元,此路硬化后当时政府包联干部和村干部答复路面先投资硬化,后期有住户要在此路段修房子必须出资,但今年有7户贫困户在此处建房,农户要求就集资问题讨个说法。 毛坝镇 处理中。
8 汉王镇加油站附近道路湿滑,湿滑是因为附近洗车水直排路面所致,天天几乎都有摩托车或者行人、学生在此摔倒,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请相关部门进行管理。 汉王镇 8 回复如下:经实地查看,群众反映问题位置处于汉漩路,洗车污水属于公路边住户洗车水排放未接入集镇排污管网,并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已下达整改告知书并由工商部门取缔违规经营。水流至公路另一主要原因是G541建设路面开挖将原公路水沟毁坏,但路面工程一直还未开工建设,导致路面坑洼不平,泥泞难行,我镇已积极督促项目部加快工程进度,并安排包组联户干部入户积极开展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同时,对群众反映路段里挡排水沟进行了开挖疏通,引导水流到莲花沟排放,并已拟报项目进行修复。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我镇已与来电群众当面进行了沟通解释,来电群众对答复表示满意。
9 反映因541国道在建,导致汉王镇马家营村沙沟桥至加油站路段积土严重,且无排水沟,污水直流,生活垃圾堆砌,路上积水稀泥严重,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汉王镇 回复如下:群众反映问题位置处于汉漩路。主要原因是G541建设路面开挖将原公路路面和里挡水沟全部挖掉,但路面工程一直还未开工建设,导致路面坑洼不平,泥泞难行。为此,我镇已积极督促项目部加快工程进度,并安排包组联户干部入户积极开展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同时,已对反映路段里挡排水沟进行了开挖疏导,引导水流到莲花沟排放,近期路面环境明显好转。但由于该路段原有公路涵沟因农户建房将排水沟外出水口全部堵塞,疏通难度较大,我镇已申报项目进行修复。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我镇已与来电群众进行了沟通解释,来电群众对答复表示满意。
10 瓦庙镇住户周华礼、周华友反映:附近有一个沙石厂,一是不定时昼夜施工,严重影响周边群众休息,并且周边是学校;二是施工或导致后面成为滑坡点,对多家房屋造成威胁。 瓦庙镇 4 经查实,该沙石厂属于非法开采生产,县国土局、镇安监站先后到该沙石厂检查整顿,并责令其停工,后该厂负责人贺习宝又擅自开工生产,现已强制停工整顿。
11 洞河镇街道社区村民反映:洞河镇中学下边有个很大的排污管道渗漏污水多年,周围环境很差。 洞河镇 2 经核实,由于排污管道损坏出现泄漏,导致小沟环境不好。经政府研究,决定先对小沟进行清理,再向上级争取项目,对排污管道进行改造。
12 居住在高滩镇朝阳村2组的群众来电反映:2013年在朝阳村安置点购房至今门窗和卫生间设施未安装;房屋墙面出现严重裂缝,来电人认为是工程质量问题。 高滩镇 4 回复如下:高滩镇领导高度重视,已安排人员到村核实。
13 高滩镇街道小学周围堆的垃圾影响群众生活。 高滩镇 已处理。
14 龙湾安置点住户反映经常停电。 高滩镇 已处理。
15 村上修建的“交钥匙工程”公路占用了自家的土地,没有事前告知和协商。 麻柳镇 2 谭广顺所反映修建公路占地问题,所建公路是堰碥村10组村民2008年集资自发修建,不存在未打招呼未协商问题。信访人要求按现在征地标准对2008年修建公路所占土地进行赔偿,没有任何根据,实属无理要求。现对此事件正在进行调解。
16 双安镇四河村五组村民反映:该村10几户人家的用电仍然是最原始的电路,电压低,根本无法正常生活,群众多次申请要求电网改造,一直未得到解决。 双安镇 2 回复如下:情况属实,正在与电力局汇报衔接,请求支持解决。
17 高桥镇板厂村6组村民来电反映:1998年镇政府号召种菌,任务量分配到人并贷款投入,当时严重亏损。来电人称此项目是由政府主导,且当时政府承诺农户个人只管栽种,政府将会想办法解决此项目贷款的问题。但是因此事个人的贷款是直接从粮种直补里面扣除的,约扣三千余元。 高桥镇 14 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一、你反映1998年镇政府号召种菌,并承诺农户个人只管种,政府想办法解决此项目贷款的问题,由于时隔近20年,当年的干部退休或调走,无法查证。经与你了解,当年政府为了群众增收,宣传种菌,你在信用社贷款350元,后信用社通过扣你的粮食直补现你已还清,如未还政府可以协调只还本金。二、经调查你现已70多岁高龄,并家里还有两个学生,家庭比较贫困,属于在册贫困户,板厂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春节前通过民政给予你500元临时生活救助,愿你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如对此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日向紫阳县信访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
18 购买高桥镇开元小区(粉厂)安置房的村民来电反映:安置点已经交房入住三四个月了,至今未通电。 高桥镇 该小区用电接入问题,经镇政府多次与供电部门协调、争取、督催,于两个月前已架通到各楼的线路,但一直没有最后接通。4411111便民百事通201612020号督办单转来后,镇政府又责成供电所督催尽快接通线路,但至今没有落实。在供电问题上,镇政府只能发挥协调督催作用,无法直接去解决,只有再次向供电部门去协调,尽快解决小区用电问题。同时,建议贵中心在类似基层政府无法直接解决的问题,可以将群众的呼声转给相关主管部门,帮助基层化解难题。
19 居住在洄水镇安置点的群众来电反映:洄水镇安置点房屋下水管道不通,同时导致供水困难。多次联系无果。 洄水镇 2 因安置点一期入住较早无公共管理经费,上楼住户生活习惯未改变导致下水管经常堵塞,目前已由政府出资疏通管道,供水已正常,后期将做好对上楼群众思想的宣传教育,提倡文明的生活方式,并且及时申报项目改造扩大管道。
20 双桥镇苗河村民反映:一是村上干部与外出务工回来的青年相约打牌。二是7.18镇、村两级安排修的受灾困难户安置房屋,现因村干部与修房所占地基农户有纠纷,受灾困难户不能入住。 双桥镇 5 回复如下:一是村干部与外出务工回来的青年相约打牌。处理意见:反映的村干部不是我镇苗河村的村干部,而是洞河镇联丰村丁主任,该村干部与魏传贵是亲戚关系,与其儿子张厚全曾在一起玩过牌借钱,其子要过至今未还。本人想通过此过程要回丁主任所欠儿子的钱。二是7.18镇村两级安排修的受灾困难户安置房屋,现任村干部与修房所占地基农户有纠纷,受灾困难户不能入住,所建的房屋成了垃圾房。处理意见:反映是当原常湾村支部闵书记(现任双桥镇取宝村支部书记)在修建房屋签约合同时未通知张忠仁的妻子魏传贵参与此事,该人认为心里一直不平衡存在个人矛盾。经过调查处理,于2017年1月19日已跟本人沟通,正面答复到位。
21 双桥镇村民反映:东河桥头(干沟湾)一条沟,镇政府安排在那新修化粪池,工人施工过程将老化粪池的管道裁断,现污水粪便外漏,严重影响环境。 双桥镇 回复如下:关于东河桥头原化粪池管道损坏有污水外漏的情况双桥镇环境保护办公室在之前便已获悉,其原因为:2016年我镇新修化粪池四口合计96立方米,修好后也未进行管道安装,原来修建的化粪池管道也因时间久有所破损,但由于今年集镇改造,老街改造工程尚未结束,很多管道目前无法接向化粪池,同时也为了整个集镇的美观,准备对全镇河道两侧管道全部重新走线铺设,其前提是老街改造必须基本竣工,因此在能够进行管道铺设是我镇将立即进行。
22 居住在洞河镇田榜村2组的王永成之女来电反映:户主王永成的土墙房屋因村上修路损坏出现约7公分宽的裂缝,前期写了反映材料村上签字“情况属实”后交镇政府,镇政府答复需找施工方,现施工方不予同意赔偿房屋,而只是做了简单修复处理并打算修建房屋堡坎。来电人认为房屋损坏需赔偿房屋。双方协调意见不一。 洞河镇 2 经包联干部、镇纪检干部、扶贫办干部到该户实际核查并与该户户主主动进行沟通,事实如下:该户房屋本就修建在松山上,地基不坚实,故交通局前期设计路时,该路段不予改造,待以后地势稳当后,再列入改造计划,但在修建公路时,该户找到具体施工老板,要求修堡坎,保护房屋,在镇政府并不知情下,施工队随后答应修堡坎。在修建堡坎挖基槽过程中,该户房屋院坝出现裂缝,但房屋主体一直没有破坏,也未裂缝。堡坎修起后,对原来的房屋起到了保护作用,后期再没有出现裂缝现象,镇政府派工作组到现场查看,确定方案为:对原有堡坎再加高2米,并用砂石进行回填。此意见已征得王永成本人同意。如果该户不同意此意见,应找施工队进行商讨具体赔偿标准,因村上和施工队签订合同时,明确规定,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23 东木镇杨柏村1组张朝才来电人反映:2008年东木到白马石路段集资修路事宜。一是人均集资了500元,但只有60%的人缴纳;二是村民共集资的30万集资款干部只上交了18万元,来电人认为存在贪污现象。 东木镇 3 回复如下:我镇已成立调查工作组,目前正在调查核实中,待查明情况后向贵单位上报调查报告。
24 东木镇三官堂安置点无法正常用电。 东木镇 已处理。
合计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