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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2月份紫阳热线来电办理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7-03-27 15:10

紫阳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关于20172月份紫阳热线来电

办理情况的通报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紫各单位:

现将2月份紫阳热线来电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来电情况

2017128日至2017228日紫阳热线共接听记录群众来电824件,较上月减少74件。经甄别,有效来电812件。其中:咨询类699件,占来电总量的86.08%;诉求类113件,占来电总量的13.92%;无意见建议类。

二、办理情况

113件诉求类来电,现场答复或者咨询相关单位后直接回复处理93件,通过紫阳热线4411111平台转办20件(其中:已办理反馈17件,正在办理3)

通过回访群众,2月份紫阳热线群众来电办理情况较好的镇和部门有:城关镇、蒿坪镇、汉王镇、瓦庙镇,电力局、住建局、水利局。

三、来电分析

(一)咨询类来电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号码查询、证件办理、惠民政策咨询、城乡供水用电、低保户评选、合疗缴费、道路运输及移民搬迁补助标准等事宜。

(二)诉求类来电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县城二路经常间歇性停电。

2、国税局家属楼公共下水管道爆裂,污水外漏至路面,严重影响周边居住环境。

3、多名群众来电反映:安置点购房办证的问题。

(三)2月份群众来电涉及较多的镇和单位有:

城关镇、蒿坪镇、汉王镇,瓦庙镇,县电力局、县住建局、县电力局、县水利局。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紫阳热线”群众来电办理工作,及时做好4411111督查督办管理平台的信息接收、传送、回复、回访工作,确保群众来电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涉及来电的相关承办单位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积极落实责任人点对点、面对面的向来电人正面答复,妥善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回复民调中心备案。

附件:2月份紫阳热线来电汇总表详细内容请进入紫阳政府网【政民互动】之“4411111热线”版块查看。

紫阳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2017年3月20

附件1:
2017年2月紫阳热线诉求类来电汇总表(部门)
序号 来电内容 承办单位 来电数(个) 办理情况
1 县城内的路灯及公厕维修问题。 住建局 8 已处理。
2 居住县城鸡家嘴的群众反映:在建的惠民四期工程施工将原来的下水道损坏,污水直排路面已有一段时间,影响周围住户的生活环境。 2 送主要领导批示,正在办理中。
3 文笔山廉租房5号楼住户反映:房子房顶漏水。 3 办理中。
4 停电问题。 电力局 28 已处理。
5 来电人反映二路东头的变压器从换过之后,天天晚上8至9点就会停电,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影响来电人等周边住户正常生活。 6 回复:用户反映的问题,我公司已安排专人进行了现场勘测,由于一中配变频繁跳闸,变台漏电保护器发生故障,我公司城区供电所计划在2月18日将故障设备更换,彻底解决停电问题。
6 向阳镇钟林村村干部反映:本村6组8户人家,2016年7月电表坏了,按照高桥供电所要求程序已经将电表买回并提交了相关手续,供电所答复2017年进行安装,但一直未完成电表安装工作。 3 回复如下:该8户人家共用一只电表户名(陈少年)2016年7月起,供电所抄表员发现电表每月只有几度电,问用户情况回答是只有1人居住,其他住户出门或搬迁了,到了12月份发现电表不计数了,0抄度。抄表员通知(陈少年)购买电表更换,用户办理了相关手续,但是没有把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尾欠电费及追补电费交清,在采取停电措施3天后来供电所结清了电费,该用户电表在2017年2月14日已经更换正常使用。
7 二路一中背后(北坡)住户反映:从去年腊月至今经常间歇性停电,住户生活不便。 6 办理中。
8 停水问题。 水利局 19 已处理。
9 平安家园鹏翔洗浴中心的热水器加热噪音大。 环保局 3 处理中。
10 来电人是私家车车主,2016年在任河嘴“美一嘉”汽车美容中心办理了500元的汽车美容卡,但来电人只洗过两次车后该店就倒闭了,此店是县法院干部熊军开的,来电人现投诉此干部欺骗敲诈百姓,来电人也先后投诉到相关管理部门,但都没有结果。 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办理中。
11 居住在三岔路口望江公寓住户反映:门口的人行道和原划定摩托车停靠的地方停满了小型汽车,同时导致摩托车辆停在人行道,此处是交通要道,公寓住户出行及其不方便,也存在安全隐患,请相关部门管制 交警大队 3 接到转办函后,我队及时安排城区中队民警就当事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由于附近没有停车场,许多公寓住户的摩托车及商铺装运货物的车辆,需要临时停车而无处可放,致使一些车辆在人行道上停放,影响行人通行。紫阳县城主要街道受地理因素影响,基础设施不全,群众长期沿街道停放车辆,致使道路通行能力不堪重负,这种状况需要加大城市扩建道路力度,才能从根本上疏解,针对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将采取以下副管理措施:一是加强在此路段执勤工作,指挥疏导车辆、行人各行其道,二是从严查处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完善相关标志标线,四是联合城管执法大队清理违章占道行为,还道与车,还路与人,五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和守法的意识。同时,我们与当事人联到了联系,就其反映情况的处理方案、措施进行宣传、沟通,得到了当事人认同、理解和支持。
12 跑紫阳至焕古路段的客运司机来电反映:以前,焕古四十多辆客运车到紫后都停在任河嘴,现在交通管理部门禁停,这么多车辆在等待乘客时没有地方停放。 2 回复如下:大队领导表示会积极协商相关部门积极协商妥善处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也已经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电话回复。
合计 86

附件2:
2017年2月紫阳热线诉求类来电汇总表(乡镇)
序号 来电内容 承办单位 来电数(个) 办理情况
1 城关镇大力滩村安置点住户来电反映:购买了大力滩村安置点房屋,该房屋入住几年了,房款都已全部交清,但房产证迟迟不办理,来电人等需要讨个说法。 城关镇 15 回复:“在大力滩安置点购买房屋后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的问题,函件转城关镇后,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及安排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干部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查实情况回复如下:经查实,大力滩村于2013年修建了安置点,国有土地使用证已办理到位,购房户已入住,由于承包方应提供资料不齐,加上本村未经县级部门验收,所以至今都未办理房产证。目前,镇村两级正在组织协调予以验收,同时督催承包方尽快提供相关资料,力争尽快让安置点住户将房产证办到手中。
2 居住在国税局附近的多名群众来电反映:国税局家属楼公共下水管道爆裂多时,污水外漏至路面,严重影响周边居住环境,并对道路行人造成安全隐患。该楼无物业公司管理,且住户多为外售或外租户,国税局前期出面协调无果。 办理中。
3 三岔路口靠江边白色垃圾成堆,在此的住户没有物业管理,长期将垃圾直接堆扔在河边。前期清理的方式是现场堆积焚烧,既造成二次污染,又影响居住和水源。建议相关部门从源头解决问题,考虑设置垃圾点、安装监控器等。 回复如下:2017年2月17日上午八点,城关镇包联干部与社区文书与来电人见面核实情况后:1、积极与清洁公司联系,安排人员进行清运,不得焚烧;2、与执法大队领导联系,执法大队近期根据监控查找乱扔垃圾人员进行处罚,并先张贴通知进行告知。来电人得到满意的答复。
4 城关镇太平村1组村民王日明反映:与邻居产生纠纷的问题。 已处理。
5 火车站老进站口的垃圾工长期焚烧垃圾,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 处理中。
6 青中村村民反映:垃圾场补偿事宜。 处理中。
7 来电人修(承包修坎子)王家河的村级路,当时和村上签了合同承诺完工后付款,但施工已经结束几年,至今未支付工程款。 蒿坪镇 3 我镇收到此函后,联村领导、包村干部汇同该村村干部一起对此事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如下:王家河村是我镇2016年的精准脱贫村,为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给2016年整村脱贫打下坚实的基础;2015年3月由村委会与李静签订施工合同,超前实施了王家河村河堤工程。由于该工程是在没有项目计划的情况下实施的,因镇政府和村委会财力有限暂时无法解决。目前镇政府正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待项目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兑付所欠工程款。
8 居住在瓦庙镇新光村3组的村民霍习洲反映:2003年,村上的村民张建军建房占了30多个平方,按照土地确权这块地确实属于来电人本人,但多次找镇村出面协调处理未果。 瓦庙镇 2 回复如下:经调查:该村民从未向镇、村任何一级组织反映过其与张建军存在土地纠纷需协调处理的问题,但其曾反映过与张礼义之间存在的房屋损坏赔偿和土地纠纷问题。在过去的7年时间里,贺习洲曾多次找镇村处理其与张礼义之间房屋损坏赔偿和土地纠纷问题,镇政府多次组织过司法、土地、农综站和所涉及相关单位人员搜集证人证据到现场处理数次,并给予其3次书面答复,其也数次向民调中心上访,但处理结果仍不能让其满意,最终引领其依法走上诉讼程序,但其不履行法院判决,被法院列入“老赖”名单。2017年1月19日,贺习洲再次要求处理已经由法院判决过的纠纷,当日政府组织由纪委、农综、村委会人员等5人小组专程前往处理,调查时你所反映土地界址问题(其与张礼义土地纠纷)与你并无关联,你所指认地块在土地确权时你没提出异议,搭界当事人互为认可,符合土地确权政策,贺习洲所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
9 汉王镇马家营村民反映:双岔河下游有私人在河里挖石头,整个河道呈浑浊状态,附近村民靠这条河的水作为饮用水,整个河道被污染,这里的村民没有了饮用水,无法正常生活。 汉王镇 3 回复如下:收到督办单后,镇政府高度重视,于2月16日早上派联村领导、双创办工作人员实地查看,现场与来电群众反映情况一致,镇政府已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采石运石,当事人已于2月16日中午将所有机械设备撤离。
10 居住在双安镇四合村4组村民来电反映:包括村文书在内的几户村民将家用污水和粪便直排河流,该河是村上部分村民的饮水源,对其污染很大,导致村民没法饮水。 双安镇 2 回复如下:四合村文书王登平(2016年11月租住)居住在四合村四组明家老院子路口,经现场核实,该区域居住的村民共五户,因已建的一个化粪池容积和标准不够,不能达到环保要求,故将家用污水和粪便排入河中。经现场处理,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曾学翠、王宗文、王宗顺、王宗强、王宗华等5户新建三格式化粪池一个,将该五户的生活污水及粪便全部进行集中处理,并安排一定资金进行补助,在15天内完工;二是将周围环境进行清理,保持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由镇规划所向15229156770电话机主回复处理情况,并表示感谢!
11 铁佛村5组村民金明风私人修路施工阻碍正常的道路通行。 高桥镇 2 已处理。
12 高滩镇龙湾村3组村民覃成东反映:自己是残疾人,腿脚不方便,生活困难。 高滩镇 2 处理中。
13 盘龙小区住户反映:经常性停电。 红椿镇 2 已处理。
合计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