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标题):关于尽快建设焕古镇垃圾集中填埋处理点的建议
提案人:刘兴佑(焕古镇卫生院)
高德桂(焕古街道)
甘明琼(焕古镇中心学校)
理 由:焕古镇位于汉江上游,距紫阳县城19公里,焕古街道沿河岸而建,居住人口2千余人(包括中学学生,流动人口),生活垃圾无地点集中处理。多年来,当地政府苦抓环保工作,每年多次对河岸的垃圾进行清理,但一直未彻底解决垃圾集中填埋处理的地方,沿河岸,油坊沟,庙沟白色垃圾成片,对汉江水质有很大影响。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尽快建设焕古镇垃圾集中处理填埋点,确保汉江水质无污染。
建 议:
1、合理规划,堪测垃圾处理点位置。
2、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教育少数居民,学生不要乱扔、乱放,乱倒垃圾,不断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3、当地政府及居委会要争取项目,力争得到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4、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安排专项建设资金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一江净水送北京。
审查意见:请焕古镇人民政府办理。
回复意见:
紫阳县焕古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函复
刘兴佑、高德桂、甘明琼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尽快建设焕古镇垃圾集中填埋处理点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为解决集镇现有生活垃圾露天散倒问题,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焕古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集镇垃圾处理场建设工作,镇十五次党代会将此项工作做为2011年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之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主要领导全力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
我镇于2011年7月启动了垃圾处理场建设,目前已完成选址和前期测量、设计工作。焕古镇垃圾处理场位于焕古村和刘家河村交界的后湾,距集镇约4公里。建设内容为:修建、硬化进场路900米,征用荒扒30亩,封沟打卡建挡坎(沟底15米,上底60米,高10米,厚2.5米),采取堆肥——填埋为一体的垃圾处理技术,项目总投资约56万元。目前我镇已自筹资金10万元,下差资金已向县人大、县城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专题汇报,请求解决建设资金。同时我们请县环境保护局对垃圾处理场建设进行了环境测评。对垃圾处理场下游2公里范围内的住户进行了全面了解,涉及住户用水问题进行了协调处理。目前已初步确定了有资质的施工队实施建设,如资金到位,在10月底前将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此函复。
联系单位:焕古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15-4616035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