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届五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5号

时间:2011-08-05 09:52

案 由(标题):关于加强出租屋安全整治的建议
提案人:县政协提法委
理 由: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员数量激增,从而刺激和带动了房屋租赁业的发展。出租屋数量的增加速度较快,安全问题也更加突出:一是出租屋的消防安全问题。由于部分出租屋主重利益轻投入,消防设备设施严重不足,加上大部分外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出租屋成为火灾多发的一个重灾区;二是出租屋的治安问题。大量素质参差不齐的流动人口,给治安管理工作带来很多问题,部分出租屋成为传销、封建迷信和“藏污纳垢”的场所。由于出租屋的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遏制出租屋火灾事故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生产生活环境,我们认为相关部门应当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协调管理,部门联动,有针对性地就出租屋的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使出租屋成为到紫阳来务工和工作人员的安居场所、宜居之所。
建 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宣传单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出租房消防安全常识及出租房治安管理规定,增强出租屋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同时发动广大市民对出租屋消防安全和治安问题进行监督,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方面要求业主自觉排查消防安全隐患,自觉核实租住人员的身份证明,对人、屋进行有效的管理。另一方面,提高住宿人员的安全意识及自救逃生能力,正确使用各种电气设备,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违规使用电热棒等,做到警钟长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还可通过在辖区内设立出租房屋信息专栏的方式,免费为责任区内已登记的符合条件的租赁房屋进行房屋中介,使租住人员对出租屋一目了然,营造良好的租住环境。
  二、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出租屋的管理涉及到公安、工商、税务、街道等部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职、部门联动统一协调管理。建设、规划等部门应制定严格的出租屋相关标准,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严格把关,做好房屋出租登记备案工作,对被建设、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确定为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一律禁止出租。对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业主按照相应条例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者,通过电视台予以反复曝光,加大出租屋安全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利用派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派出所应协助做好出租房摸底工作,查清所在地出租屋的具体情况详细记录、整理成册、归档入案。坚持多部门联合,共同出击,确保出租房整治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理顺出租人、承租人的安全责任,凡在整治中发现出租屋不符合消防条件而出租、在出租房违规用火用电等现象要求及时整改,对存在隐患而不及时整改的相关责任人,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做到“有错则错、不改即罚”,有效促使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治安管理方面的责任。
  四、加大惩治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出租屋业主,应严惩不殆,加大处罚的力度,增加处罚的额度,对屡教不改者应从严处罚,对极少数违法违纪出租屋业主形成震慑力,自觉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
  审查意见:请县公安局主办,县住建局协办。

回复意见:

县政协提法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出租屋安全整治的建议”的提案,现回复如下:
随着我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前来我县生活、就业的流动人口与日俱增,出租房屋亦日益增多,由此也引发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和治安隐患。为此,县政协提法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整治的建议”的提案十分重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已将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建设“平安紫阳、法治紫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也坚持“以房管人”的工作理念,认真探索和创新新形势下出租房屋管理的新举措、新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针对议案精神,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逐步完善出租房屋管理法律法规。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中,虽然诸多均涉及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政策,但由于处罚力度不够,执行部门单一,没有形成多部门的联合执法等原因,导致对房东的约束效力大打折扣。对此我县以落实《安康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为契机,制定完成了《紫阳县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来规范下列工作:一是由房管部门开展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出台《房屋准租制度》;二是由房管部门牵头,会同工商、公安及相关部分研究落实房屋租赁相关信息采集、报送制度;三是由公安部门落实治安责任保证书的签订,督促房东和房屋承租人登记报备基本信息。
二、切实推行出租房屋信息化管理。我县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的网络资源,实现对出租房屋(包括房东和承租人员)的信息化管理。一是采集出租房屋及其房东的基本信息,并录入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二是及时采集承租人员的信息,在与出租房屋信息对照一致的基础上,捆绑式地录入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此外,我们还对出租房屋的房间进行编号,努力达到承租人员与承租房间相一致,对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实现定位、精确管理。
特此回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15-442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