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标题):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商售房乱收房屋附加费的提案
提案人:马 艾(城关镇河堤路居委会)
理 由:随着买房的人越来越多,紫阳的房价也是越来越高,房价涨不说,开发商现在的收费项目也名目繁多了,如果买一套房交清房款之后,还必须要再交十多项费用。
如:水方面有:水配置费,水增容费,水上户费,水表费,水卡费。电方面有:电增容费,搭火费,上户费,电表费,电卡费。煤气上户费。还有房屋维修基金等等,光这些费用就是一万二左右,还不算办证费用,如果不交,就别想办房产证,更别想拿到房钥匙,不知道这些收费项目是通过那个部门核准的?有的费用纯粹是交叉重复,并且不开正式发票,总的开一张收据,这种现象反响很大,都知道收的不合理,但又不知道找谁反应。
建 议:
有关部门管管这种现象,规范收费项目,让消费者钱交的明白,交的放心,老百姓买一套房不容易,上面政策一再声明买房要一价清,不允许滥收费。
审查意见:请县住建局办理。
回复意见:
马艾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商售房乱收房屋附加费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紫阳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你提出的地产开发商售房乱收房屋附加费,现逐条解释如下:
一、水、电的收费方面。水、电配置费,水、电增容费的收费属于开发商擅自收取的费用,这部分费用一是可以拒绝缴纳;二是可以向物价部门进行投诉;水、电上户费、水、电表费、水卡、电卡费分别是代供水公司和电力局代收的,房产开发中,开发商没有义务免费为你进行水电商户并购买水、电表和水卡、电卡,只是为了方便业主入住,也方便供水公司和电力局能一次性安排专人进行安装,故开发商都提前将这部分费用一次性交给供水公司和电力局,然后在逐户进行代收。
二、目前我县由于没有开通天然气供气工程,没有你提出煤气上户费,如果有开发商擅自提出煤气上户费,纯属违规违法,可以向我局及物价部门进行投诉;
三、房屋维修基金是国家建筑工程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并在物价部门取得了收费许可的正规收费项目,该项费用征收的主要目的是用于商品房保质期满后的公共设施部分的维修,如公共下水道,化粪池,屋顶漏水处理等,这部分费用征收后,我局都是专户储存。并有严格的支出管理规定。故此项费用不是你所说的乱收费。
四、部分商住小区为了给各业主提供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聘请了物业公司对商住小区实行有偿的物业管理服务,在移交房屋登产权时,还一次性向业主征收1-2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这部分费用也取得了物价部门的核准,并依法取得了收费许可,其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也依法有物价部门进行了核准的,故在缴纳这部分费用时,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出示收费许可文件及收费许可证。
五、商品房购买后,在县房产管理所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主要缴纳以下几部分费用:一是房管所应收取的工本费、测绘费及过户登记费等,这些费用都取得了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并依法进行了公示公开,欢迎各界人士进行监督;二是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征收的契税。
特此回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15-442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