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全委会第60号提案的复函
刘本会、曹义元、王永富、苏仁菊、陈蕾、吴世君、刘凤英、刘兴丽、王祖琴、陈录蕊、邱红梅、张雪梅、罗敏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职工群众文化俱乐部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为职工群众提供必要的文化活动条件,既是维护职工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需要,也是全面推进职工群众文化建设的基础,更是各级政府及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县总工会积极倡导支持职工文化活动,创新推出我县工人俱乐部作为职工群众文化教育阵地,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高职工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中发挥了“学校和乐园”的作用,已经成为广大职工群众学习知识、增长才干、陶冶情操的重要场所,深受广大职工群众欢迎。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丰富职工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推动我县地方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县政府将从加大城乡职工群众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建立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我县文化事业健康发展等几方面着力促使广大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一是加大职工群众文化阵地建设。扎实抓好城乡职工群众文化俱乐部建设,不断完善职工群众文化阵地的“学校和乐园”功能,在提升原有项目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公益性职工文化教育活动,尽最大努力满足职工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添置必要的乐器、服装和道具,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和设备。目前县上正在积极申报争取建设县文化艺术中心,该中心规模大,文化服务功能齐全,亦可作为职工文化活动基地使用,届时将全面提高我县各类文化活动场地档次。
二是抓好职工群众文化队伍建设。在全力打造民歌文化演艺公司、县乡文化干部队伍等专门力量的同时,高度重视职工群众文化带头人才队伍建设,对文艺创作、表演等特殊拔尖人才以及各门类优秀人才及其劳动成果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以进一步调动他们开展文化工作、创作文艺精品的积极性。积极支持健康民间文化社团、汉调二黄自乐班社等社团建设,使之成为职工群众文化队伍创新发展的基地。多渠道、多形式地组织文化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市各类业务培训、比赛以及观摩活动,提高文化组织管理、研究能力;组织基层擅长书画、摄影、表演等文化骨干开展采风、联谊、交流等活动,提高创作、表演水平。通过定期召开文艺创作、表演培训班,邀请名家讲课辅导,提升创作与演出水平来培养人才,通过各类特色活动和重大文艺演出活动来锤炼人才。
三是丰富职工群众文化体育活动。落实宣传、文广、总工会等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创新职工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载体,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使职工群众在文化体育活动中陶冶情操、提升素养,藉此推动我县广场文化活动大发展大繁荣。要积极开展职工群众文艺创作活动,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企业、深入职工、深入群众,创作出更多反映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优秀文艺精品,进一步丰富基层文化生活,更好地满足职工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加强职工群众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迫切需要。县委、县政府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树立职工群众文化建设的主导思想,不断完善职工群众文化建设内容,促进职工群众文化建设蓬勃发展。
感谢你们对紫阳职工群众文化工作的关注,并恳请你们一如既往地对此项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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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