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在县城及蒿坪镇周边相连村规划避灾扶贫安置小区的建议
提案者:曹和祥(紫阳县扶贫开发局)
理由:自2011年紫阳实施陕南扶贫搬迁以来,共有400余户搬迁户进城购房居住,并且搬迁到城关镇新田村、大力滩村、西门河村与县城相连的集中安置社区和蒿坪集镇安置社区居住的农户有800余户。
2012年县政府从住建局建设的蒿坪双星社区两栋高层安居房和县城曹家坝建设的一栋高层安置房中拿出375套安置房,安置2012年避灾扶贫搬迁户。按照县政府提出的“富裕户进县城,中等户进集镇,一般户进社区,困难户靠保障”和避灾扶贫搬迁突出“集中安置、城镇安置、上楼安置”的总体思路,动员符合条件且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搬迁户进城购买高层安置房居住,而对符合条件又迫切进城居住的搬迁户,在县城和蒿坪集镇周边与规划区相连或者在规划区内建集中安置小区进行安置。
存在问题:一是进城分散安置户省上按分散安置户对待,安置计划受限制,只对搬迁户进行建房补助,没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补助;二是进城购买高层安置房,房价比一般安置社区房价高,入住后,每月还要承担可观的物业管理及其他费用,一般搬迁户难以承受。
建议:鉴于紫阳实际,我们应该采取分类搬迁安置,在充分考虑提高城镇化率的前提下,有序引导搬迁户进城居住,不把每个急需进城居住的搬迁户拒之门外。建议县政府,在县城周边和蒿坪集镇周边,或者县城和蒿坪集镇规划区内规划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建设能够满足一般搬迁户需要的安置房,安置进城居住的搬迁户。
审查意见:县政府办办理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政协紫阳县十一届委员会二次会议
第6号提案的复函
曹和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县城及蒿坪镇周边相连村规划避灾扶贫安置小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从2011年启动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工作以来,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人口布局规划,努力推进以县城为中心、重点镇为依托的城乡一体化格局。在建设过程中,我们突出“集中安置、城镇安置、上楼安置”,在集中安置点选址时尽量靠近集镇,通过安置点的建设,进一步拉大集镇骨架、扩大集镇规模。
由于我县山大沟深、地势陡峭、建设用地紧缺、城镇发展受限的实际,为节约建设用地,同时力争为后续建设预留空间,我县原则上全部实行集中安置,三年内不安排分散安置。同时,按照“富裕户进县城、中等户进集镇、一般户住社区、困难户靠保障”的总体思路和梯次搬迁办法,我县在县城及蒿坪镇规划建设的安置小区均采用高层建设,县内其它集镇范围内建设的安置小区采用以多层为主,配建高层的格局。有搬迁意愿的搬迁户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从业状况等情况选择购买不同类型的搬迁房屋,享受购房补助。对于条件较好的住户,鼓励进县城(含蒿坪副中心)购买高层安置房;对于中等条件的搬迁户,鼓励其进入集镇安置;对条件一般的户鼓励其选择价格稍低的安置小区购买多层安置房居住,待经济条件稍好后再进城入镇居住,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鉴于上述情况,您提出的在县城和蒿坪集镇规划区内或周边建设一般搬迁户安置房的建议,与当前全县避灾扶贫搬迁总体规划不相适应,目前尚不具备条件,当前着重落实拉大城镇化思路搬迁,待今后条件许可时,在予以考虑。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4421637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