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标题):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
提案人:政协提法委
理 由:随着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部分先富起来的群体涌入县城定居,城乡居民固定于某一地的管理体制被打破,出现一批无主管组织的新群体,在给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给社会管理和构建和谐社会带来诸多新问题。大力发展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加快社会管理创新,延长社会管理链条的探索;是保障民生利益的重要途径;是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平安紫阳的基础工程。当前,我县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公司化运作程度低,规模小,管理不规范。二是服务项目单一,不能满足小区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三是收费高,服务质量差。
建 议: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相关部门应把物业管理纳入城镇民生工程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框架之中,赋于物业管理新的内涵,将物业管理建设成为具有服务型和管理型的社区基本组成单位。一是成立由住建局负责,公安局、规划局、城关镇等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指导和管理物业市场。二是制定《紫阳县物业管理办法》,使物业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是制定《紫阳县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对不同类型的小区,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和管理办法,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二、政府牵头,市场化运作。我县物业管理规模小,服务弱,经验少,需要政府部门强力支持和引导。一是在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一至二家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和管理经验的物业公司。二是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开展示范小区建设。选择有一定规模和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小区,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规范化物业管理,为居民提供多种形式服务,取得一定经验后,力争三年内推广到县城所有小区。
三、落实优惠政策,鼓励物业公司发展。我县居民人均收入低,小区位置分散,基础设施差,管理难度大,因此增加了服务和管理成本。一是政府为物业公司提供一定数量的公益岗位和财政补贴,减小物业管理成本,从而降低小区居民的收费标准。二是新建居民小区,开发商必须提供两年物业管理费,安装必要的安保设备。并把物业管理贯穿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为后期实施物业管理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对单位所属小区,由所在单位给予职工一定数量的物业管理费补贴,以此鼓励聘请物业公司管理。
四、奖罚分明,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物业管理能否得到发展,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能否得到全面推广,关键在于服务质量,高质量的服务是物业管理的生命线。一是由住建局负责,每年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素质,提高服务技能。二是由领导小组和小区居民,共同组织人员,每年对物业公司考核一次。被评为优秀的物业公司,政府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公司,取消政府补贴,根据实际情况重组公司。
审查意见:请县住建局主办,城关镇人民政府协办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一届一次全委会第2号提案答复的函
政协提发委: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函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紫阳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骨架不断拉大,城市建设逐年增多,城市居民持续增长,小区的物业管理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城市的发展,给城市小区居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在此深表歉意。
今年我局抽调专门人员成立调研小组,对我县当前物业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存在的小区较小、公司不大、服务单一、水平低下等实际情况,我局拟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专职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规范物业管理程序,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目前正在报批政府审定之中。我们还将引进管理规范、经验成熟、实力雄厚的大公司进入我县物业管理市场,并扶持本土大型物业管理公司1-2家,实行竞争性经营,改变公司运作程度低、规模小、管理不规范的现状。同时,积极鼓励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管理,保障业主共同利益和合法权益。特别是对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严格按照成本核算的办法,同物价部门进行严格的成本核算并制定出台严格的收费标准。加强物业管理企业收费管理,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建立收支账目公示制度,定期向小区业主公示账目,接受业主委员会对本小区收费的收支账目的监管。同时也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积极做好水、电、气等部门的协调工作,要求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技能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业主提高最好的服务。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15-4422335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