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34号

时间:2013-04-11 08:31

标 题:关于统一县内公务接待标准的建议
提案者:黄治富(县督查考评办)
  理 由:
  1、各级党委、政府倡行勤俭行政。党的十八大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部分提出了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郭青市长在安康市政府全体会议的讲话明确提出了“勤俭行政”,其中特别提到了要“做好公务接待工作,接待工作的重点要放在服务的细心、周到、热情上,而不是一味地讲排场、争档次、比阔气”。
  2、我县目前公务接待存在一定程度的攀比、奢侈问题。全县每年用于公务接待的费用数以千万元,一些大镇、大部门年公务接待支出达数十万元,而小镇用于公务接待的费用也在10万元以上,这其中大部分费用支出合理,但据观察的情况看节约的空间仍然巨大,尤其是降低县内公务接待费用大有可为。如酒的档次通行于200元/瓶以上,甚至上了国酒1573,瓶过千元,就餐地点也在不断拼档次,上菜数量远远大于实际需求,一桌的支出高低介于1万元-500元之间。
  3、欠发达、国家级贫困县依然是紫阳县最基本的县情。全县上下苦拼实干,取得基础设施、民居、城镇建设、农村主导产业四大突破,但贫困落后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发展的投资来源,靠争取项目的依赖度长期不能改变。所以穷县过紧日子的思想务必牢固坚持,而且要精打细算,细水长流。
建 议:
  1、建议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统一县内公务接待标准,尤其要统一镇对县级部门公务接待标准,要重申“同城不吃请”。一要卡住一桌的费用上限;二是明确使用酒水的单瓶价格上限和用酒总量;三要严禁铺张浪费,接待场所不准摆放水果、瓜子、香烟,不准馈赠土特产,就餐消费不能出现菜品和酒水的浪费。
  2、尽快推出县内公务接待标准餐。可在部分单位先行试点推出公务自助餐,可就近在机关食堂,也可向商务餐厅开放,其前提是每人每顿标准控制在20元以内,早中午餐公务时间一律不准饮酒,非公务时间安排用酒的开销也要严控单瓶酒价和一桌用酒总量。
  3、县级部门要在简化公务接待要求、降低行政成本方面做出表率。部门领导到镇到村一律不得提出公务接待标准以外的要求,同时要严格要求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赴基层工作期间严格自律,不给镇村和协作部门增支出、添负担。
  4、对县境内超标准公务接待实行责任追究制。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公务接待巡查暗访机制,对超标准公务接待的通过媒体曝光、经济追究,累次不改的,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对县内公务接待费用居高不下的个别单位开展一定时段的专项审计。通过责任追究、控制财政拨款等综合手段严控县内公务接待刚性增长。
  审查意见:县委办、政府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