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32号

时间:2013-04-11 08:30

  标 题:关于将我县实事入村项目资金捆绑使用的建议
  提案者:胡先东(蒿坪镇党委)
  理 由:县委县政府从2012年起考虑到边远村发展滞后,新农村建设和其他建设项目很难实施的情况,决定从2012年开始,每个行政村申报一个项目,资金总额控制在15万元以内。从推行的情况来看,总体进展顺利,边远镇村得到了实惠,让农民享受到了党的优惠政策。但是由于项目资金有限,很难完整的办成办好一件事,留下了一些烂尾工程和欠账工程,不断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还为今后工作带来阻力。如修建村级活动室,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面积不得低于250—300平方米,活动场地不低于500—1000平方米,按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需要资金45万元左右,但组织部补助只要5万元,下差资金没有着落。
  建 议:改变现行资金使用形式,将实事入村资金以镇为单位进行捆绑拨付,实行总量控制,集中有限财力办难事。可采取各镇按照轻重缓急申报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经县级分年度批准实施。这样既可以解决各镇一些迫切需要上马的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又避免了重复建设或是不按规划办事的问题。
  审查意见:县发改局主办,财政局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