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25号

时间:2013-04-11 08:25

标 题:关于加大对县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的建议
提案者:冯汶浩(紫阳县教育研究室)
彭召伍(紫阳县电力公司)
理 由:近年来,总有一些流浪乞讨人员出现在县城繁华地带,这些人员来源不明、身份不清,其中有不少的残疾人,特别在进入冬季之后,这些人员的现状更加令人揪心。他们或是设点表演,或是沿街行乞,不但给紫阳的城市管理带来新的挑战,而且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紫阳的城市形象。
建 议:
1、县民政局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巡查力度,以县城繁华地段、桥梁涵洞、车站码头等流浪人员集中的区域为重点,对此类人员开展救助。
2、县民政局着手建立县级救助站,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得到有效救助。
3、民政部门出台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建立流浪人员救助工作长效机制。
审查意见:县民政局办理

紫阳县民政局

关于对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委员

第25号提案的复函

冯汶浩、彭召武委员:

你们在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县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我县民政救助工作情况函复如下:

紫阳县城处于川陕边界处,交通便利,特别是包茂高速和铁路复线的开通,流浪乞讨人员逐年增加。针对流入我县的流浪乞讨人员,我县救助管理站严格按照《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38号)、《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24号)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办法》(安政办发〔2012〕72号)的精神,加强了救助管理力度,每年在冬季、节假日和平时,救助站工作人员协同城管、公安、卫生等相关单位对县城繁华地带、桥梁涵洞、车站、码头、废弃房屋进行拉网式巡查,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及时为他们提供返乡路费和食物,为他们顺利返乡提供救助。

紫阳县救助管理站是由原收容遣送站演变而来,于2009年8月正式成立挂牌,办公地点设在钟鼓湾,现有工作人员1名,每年不分地域和种族限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达600余人次。但近年来,总有一些流浪乞讨人员有组织、不分批次的出现在县城繁华地带,他们主要以表演、说、拉、弹、唱等方式沿街行乞,严重的影响了城市形象,给城市管理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针对这一系列问题,紫阳县救助站专门出台了《紫阳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对那些规定内的救助对象予以全额救助,对那些有组织、有计划、跑站的非救助对象,汇同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进行说服、教育,劝离并根据情况适度予以救助。通过采取这些措施,有效的清理了沿街行乞人员,维护了城市形象。但是,由于我站工作人员不足等原因,工作上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在接受各位委员们监督指导的同时,力争将我们救助工作做的更好,更好地维护我们紫阳城市的形象。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复函。

联系单位:紫阳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915——442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