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24号

时间:2013-04-11 08:24

标 题:关于在农村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员的建议
提案者:冯汶浩(紫阳县教育研究室)
邹德宝(东木镇中心学校)
苟云学(界岭镇中心学校)
彭召伍(紫阳县供电公司)
理 由:食品监管无小事,百姓安全大如天,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监管到位是关键。从整体看,我县食品监管搞得扎实有效,但也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甚至在一些农村还有食品监管盲区。我县的民风淳朴,无论谁家过红白喜事,都要摆上酒宴招待亲朋好友,乡里乡亲欢聚一堂,很是热闹。但在这之中有很大的安全隐患,这些饭菜大都由主人请的族人或亲戚朋友帮忙烹制而成,也是执法部门的监管“真空地带”,原材料、调味品、烹饪用具都没有安全保障,存在发生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可能。
建 议:
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镇级相关部门,在全县每个行政村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员,对集体餐饮的原料采购、生产加工环节实行有效监管,监督指导经营者严格守法经营。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县农村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还可以在村级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培养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都来维护食品安全的局面。
审查意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复函

县政协提法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农村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员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函复如下:

收到该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局党组迅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确立专人负责落实办理。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由于今年国家进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建设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为此,我们将在我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按照省市政府要求结合你们的建议,增加或调整人员编制,加大经费投入,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设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大力推进基层协管员队伍建设,构建覆盖乡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协管网络,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至少要聘用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做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最后,对你们,特别是冯汶浩、邹德宝、苟云学、彭召伍委员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食品安全事业,为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再做新贡献。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915-4427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