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关于禁止在汉江任河两岸倾倒垃圾污染环境的建议
提案者:禹继友(紫阳二中)
案 由:随着我县双创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县城及周边乡镇卫生环境“脏、乱、差”的状况,有了较大程度改变,城市品位得到了提升。但城区及其附近汉江、任河沿岸随意倾倒垃圾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任河嘴区域,垃圾倾倒现象比较突出,汉江沿岸不到1公里区域内,垃圾倾倒点就有10余处,污染了汉江、任河水质,影响了城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饮水安全,损害了城市形象,圾倾倒状况有以下特点:
1、垃圾倾倒点区域特点。垃圾倾倒点多分布在公路两侧居民居住稀少的地方,有无人监管、倾倒方便的特点。
2、垃圾种类。倾倒点的垃圾以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为主,居民点附近的垃圾多为生活垃圾。
建 议:
1、职能部门和社区要加大对居民讲卫生,重环保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居民养成定点定时投放垃圾的良好习惯。
2、建立环境卫生辖区管理体系,出台相应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形成分层管理,责任明确的管理模式,并将管理效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
3、对建设施工场地加大环保监管力度,对随意倾倒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4、环保、规划、城管等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随意倾倒垃圾者加大打击惩治力度。
审查意见:县环保局主办,县规划局协办
回复意见:
禹继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在汉江任河两岸倾倒垃圾污染环境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紫阳环保工作的关注与重视。现答复如下:
我县汉江、任河沿岸及城区周边群众乱倒垃圾、污水直排的情况的确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群众环境意识淡薄,加之我县环境基础设施尚不完善,相关部门的监管还存在一定漏洞等原因所致。
近年来,我局结合我县开展的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省级生态县的目标,在生活污染防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了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展了环保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村庄、进企业、进机关等一系列环保宣传活动,全县干部群众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关注环境保护,重视环保工作、利用环保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意识不断提高。二是开展了生态村、镇创建活动,部分村镇环境面貌得到了极大改观。三是加大了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全县21个镇,13个镇建成了生活垃圾堆放场,7个镇垃圾堆放场正在建设过程中,基本解决了集镇垃圾无处堆放的问题。四是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通过开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证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执法活动,加强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六是县委、县政府从2012起分期分批在农村地区开展了村容村貌整治工作,通过一点带面,示范带动,逐步解决农村环境的“脏、乱、差”问题。
紫阳县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一江清水送京津”,是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工作。目前,我县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具体由县规划局负责,今年一月份,县规划局就对县城周边及汉江、任河两岸的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进行了规划和建设,并同时开展了保洁工作,同时,对群众乱倒垃圾现象进行了宣传教育,加强了城区及周边的巡查及处罚力度。我局会同水利、住建、规划、工商、海事等部门开展了沿江个体经营户、船舶、建筑工地的执法检查活动,要求企业必须规范处置生活和建筑垃圾。通过努力,垃圾乱倒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6月19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我县生活污水直排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印发了《关于禁止向汉江及其支流直排污水和倾倒生活垃圾的通告》,并在汉江沿线树立永久性宣传牌。县环保、食药监、文广、公安、工商、卫生、经贸、畜牧、交通、规划等部门组成排查整治工作组,对江河沿岸生活污水排放和垃圾倾倒进行了专项整治。对汉江污染治理实行日查日清制,县双创办和城关镇每天对江面漂浮物和沿岸垃圾污染情况进行巡查和监控,发现问题,立即查处。对汉江及其支流沿岸餐饮、酒店、建筑、养殖、航运等行业以及发廊、汽修、洗车等商户和沿江集镇等重点区域进行视频监控,坚决防止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汉江。县环保、水利等职能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垃圾和污水管理执法权委托授权沿江集镇,实现执法监管常态化。落实沿江集镇政府责任,沿江河6个重点镇,组织了专业清理打捞队常年对沿江两岸垃圾和江面漂浮物进行及时清理,对县城周边、江河沿岸垃圾进行集中收集、日常保洁,确保江面清、沿岸洁。同时,我局会同发改、规划等部门,积极开展了集镇垃圾填埋场及污水处理厂项目申报和争取工作。截至目前,县城江南新区、任河嘴新区、西门河新区污水处理方案已初步确定,蒿坪、洞河、向阳、汉王、焕古集镇污水处理厂选址已完成,其中蒿坪、洞河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并上报市发改委。
针对您的建议,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环保宣传和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逐步对河道两岸实行跟踪保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环境监管,形成人人关心环保的大格局,让群众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环保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同时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我县的环保工作,谢谢!
紫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