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84号

时间:2013-04-11 10:09

标 题:关于加快农村居民集居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建议
提案者:吴义林(高滩镇政府)
朱元成(高滩镇大坝村委会)
董元成(高滩镇居委会)
理 由:农村环境卫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活环境的改善。目前,我县农村村组尚无任何环境卫生设施,特别是在原乡镇政府所在地、移民搬迁安置点、县乡公路沿线等区域,垃圾堆放处理,日常保洁等问题,十分突出,亟待解决。
建 议:
一、捆绑移民搬迁基础建设项目和村容环境整治项目。在原乡镇政府所在地、移民搬迁安置点、县镇公路沿线等区域内,新建若干规范的垃圾场,使垃圾能集中定点投放。
二、在原乡镇政府所在地、移民搬迁安置点、县乡公路沿线等区域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一个公益岗位,配备一名卫生保洁员,负责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三、各镇成立环境卫生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使居民养成文明良好的生活习惯。
审查意见:县环保局主办,县规划局协办

回复意见:

吴义林、朱元成、董元成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居民集居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环保工作的关注与重视,现就你们提出的提案函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县所采取的措施
  近年来,紫阳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集镇、移民搬迁安置点垃圾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和生态环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集镇、移民搬迁安置点垃圾堆放、处置。一是整合财力,加强设施建设。2011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我局深入全县20个镇,就垃圾处置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县政府提交了专题调研报告。同年,县长梁涛主持召开了县长办公会,就乡镇垃圾堆放场堆放、处置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用三年时间解决全县集镇垃圾堆放处置问题。自2012年起,县政府把20个集镇垃圾堆放场建设列为20项重点工作之一予以夯实。县级财政按建设每个垃圾堆放场30万元的标准落实补助资金,支持集镇垃圾堆放场建设。截至目前,县政府累计投入建设资金400余万元,完成了14个集镇垃圾堆放场建设,另有3个镇集镇垃圾堆放场预计在今年8月底即可竣工投运。二是多措并举,改善卫生环境。自2012年以来,结合双创工作,县政府将村容村貌整治作为农村环境质量改善突破口,结合新农村建设,从硬件设施改造、卫生死角治理、环卫知识宣传、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积极推进镇、村环卫工作,全县每年确定50个村容村貌整治村和10个村容村貌整治重点村,通过一点示范,带动全面整治,取得初步成效。三是建章立制,加强日常管理。县政府每年与各镇签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将环境卫生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今年6月,根据县政府安排,我局组织制订了《紫阳县城乡生活污染综合防治办法》,就农村垃圾处置、管理、考核、法律责任作出具体规定,现已提交县政府审定。四是积极争取,坚持项目带动。资金短缺是制约我县农村环保工作的瓶颈。近年来,我局紧盯中省环保专项资金投入趋向,多途径、多渠道争取中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国家先后对我县汉王镇安五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双安集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及垃圾处理项目、任河流域集镇垃圾场项目、紫阳县20个集镇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共争取中省农村环保专项资金600余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集镇垃圾堆放场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尽管近年来我们在生活垃圾处置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有很多工作还没有做好,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诚如你们所提出的,目前,我县农村村组尚无任何环境卫生设施,特别是在原乡镇政府所在地、移民搬迁安置点、县乡公路沿线等区域,垃圾堆放处理,日常保洁等问题,十分突出。针对以上情况,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自身职责,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处置,长短结合,集中攻坚,进一步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一是加强项目争取。积极配合发改、住建等部门,做好集镇垃圾、污水处理项目编制、申报工作,多渠道争取国家对我县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支持。二是严格环境监管。督促各镇加强垃圾场管理,对已建设有垃圾场的集镇,加强对集镇垃圾场的运行管理,完善必要的工程措施,对堆放的垃圾进行无害化、无毒化处理;未建设垃圾场的镇、村,督促通过选址建设临时性垃圾堆放场,对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定点收集,集中堆放,防止环境污染。三是严格项目把关。对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移民搬迁安置点等项目严格把关,督促必须建设相应环保基础设施;对已经建设的,督促完善相应环保基础设施,否则不予审批。四是加强执法检查。督促各镇加强集镇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垃圾堆放、处置,同时,加强与水利、城建部门的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垃圾乱堆乱倒违法行为。五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采取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媒体造势等措施,积极搭建宣传平台,扩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手段,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环保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同时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我县的环保工作,谢谢!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915-4426625


紫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