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案第40号

时间:2012-06-18 08:46

案 由:关于改进城乡居民参保工作方式的建议。

提案人:沙阳斌(洞河镇退休干部)

粟生安(洞河镇云峰村支部书记)

娄 芳(团县委书记)

佘在随(汉王镇人大主席)

沈长刚(县蚕桑站站长)

张平德(汉王镇初级中学副校长)

容: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应通过广泛宣传政策的优越性,动员城乡居民积极参保。但该项政策的落实应建立在居民自愿的前提下,而不能给各镇强行摊派目标任务,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来层层落实参保任务,使群众反感,镇、村为难,把好事办成了难事。群众不愿参保,说明该政策还没有达到保护群众利益的要求,或因经济条件所限,一些群众缴不起这项费用,政府还要强行让其参保,群众意见不是越来越大吗?为了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项惠民政策贯彻落实好,特提出以下建议:

1、改进参保工作方式,变分配任务、强行参保为通过宣传,引导群众自觉自愿参保;

2、通过张贴、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单,告知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和办理机构、办理方式以及联系电话,动员群众积极广泛参加养老保险。

处理意见:转县人社局办理。

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复函

沙阳斌、粟生安、娄芳、佘在随、沈长刚、张平德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进城乡居民参保工作方式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社会保障事业的关注,对你们关心和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表示崇高的敬意。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而推出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2011年7月,我县全面启动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建立了覆盖全县、城乡一体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根据省上统一部署,要求2012年6月底前实现由制度的全覆盖到人群的全覆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此项工作专门进行了安排动员,并采取得力措施大力推进。截至今年5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参保17.22万人,参保率94.2%,42688名6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足额领取到养老金,累计发放养老金3832.7万元。
  省市为了保证这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提出了在今年6月底前参保率必须达到95%以上的具体目标任务,同时将这项工作纳入了对县政府工作的考核项目。为确保这项任务完成,县政府将其纳入了对镇村的考核,形成了用行政手段强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在具体实施中,县政府一再强调群众自愿参保,没有制定任何强制参保政策。但我们也发现个别镇、村为了完成参保任务,变相采取了一些强行参保的做法。因此,你们提出的改进参保方式,采取广泛宣传动员等措施,变下达任务、强行参保为引导群众参保的建议很及时也很重要。对于这种不良现象,我们一经发现,立即进行了纠正,为了杜绝这种现象发生,我们已采取了以下治理措施:
  一、为解决经济困难人群参保缴费的实际困难,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我局制定了《紫阳县五保户和低保户家庭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暂行办法》,对城乡五保户、低保户家庭成员参保的,其个人缴费部分进行适当补贴。这在全市,只有我县对这类特殊群体进行了个人缴费补贴。
  二、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今年初,县城居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组成了政策宣讲队,到每个集镇,深入到一些重点村组,利用人群聚集地、村头、农家院落进行了零距离政策宣讲。在集市、车站、码头、劳务招聘点等处设立宣传咨询点,并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对参保人群发宣传短信等方式进行了多方面宣传,实现了宣传工作的全覆盖。
  三、为简化经办程序,方便群众参保缴费和享受领取待遇,我们简化制定了统一的经办流程,将群众参保手续由十余种需提供的表格和资料缩减为一张表和一份资料,将到龄享受待遇程序由群众申请层层上报审批简化为由县经办中心直接审批。
  四、确保待遇发放率100%。让应享受待遇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待遇是这项惠民政策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也是对参保群众最好的事实宣传,今年以来,我们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状况,都坚决保证了到龄人员按月及时审批、保证了养老金的按月足额发放。
  同时,我们还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再次核实全县应参保人数状况,进一步调研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多、户籍空挂人口多的实际,并制定相应的对策。争取明年提出一个对镇村较为合理的考核内容和任务指标。
  加快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今年底必须建成,实现镇、县级经办业务都能在网络上完成,并逐步推进村级信息化建设。
  推行在村组建立领取养老金代办业务试点。积极与经办银行协调联系,通过在农村地区或居民集中居住点布放POS机具,为群众提供养老金的取现、余额查询等“不出村、零成本、无风险”的便民服务站点。今年要在能通程控电话的村组完成布点。
敬请你们的监督,再次感谢你们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特此复函
联系单位:紫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联系电话:0915-4427583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