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撤乡并镇后继续加快原集镇建设和发展的建议。
提案人:郭申芝( 双安镇白马村一组村民)
内 容:乡镇机构改革中撤并的乡镇往往是由于这些乡人口规模小,经济发展滞后,交通信息闭塞,而撤并后,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边远化问题更是进一步凸显。这些因素的存在,将对这些区域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产生巨大障碍。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和谐紫阳和推进紫阳跨越式发展战略,为了实现紫阳和谐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快速推进。
建 议:建议县政府进一步重视和关心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所撤并的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具体举措:一是安排县直部门包联包抓撤并村的经济发展,制定考评办法,捆绑项目资金,年度考评奖惩;二是在划分扶贫资金和分配水、电、路等建设项目时予以适当倾斜,他们的基础更薄弱,他们的愿望更迫切,他们的道路更狭窄更艰辛;三是将原先乡政府驻地或集镇结合当前正在实施的高山移民搬迁、农民进城、生态移民等政策机遇建设成新型农村社区,新农村安置点或移民搬迁安置点,实现人口聚集和经济整合,这对原先集镇以及集镇(政府)周边户的经济发展也将是一个有效的促进。四是对原先卫生院、学校、信用社等要尽力保留,编制以及优秀人才保持不变,同时通过一些政策让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能专心工作,认真履职,为地方社会事业服好务,避免人去楼空,群众看病、子女上学到处跑等现象出现,一些乡的政府撤了,医院的丈夫也调走了,群众看病找不到人,学校的老师也走了,子女上学只有到大集镇或县城租房送学,如此一来,既不方便群众,更是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
处理意见:转县政府办办理。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号建议案的复函
郭申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撤乡并镇后继续加快原集镇建设和发展的建议”收悉后,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安排相关部门对撤并后政府所在集镇建设管理、居民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就您的建议意见函复如下:
一、县政府高度重视被撤并乡镇集镇建设与发展
撤乡并镇是县委、县政府加快中心集镇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保持撤并后政府所在地集镇的繁荣与稳定,强化建设与管理,是推进当地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确保加快城乡统筹步伐的一项重要任务。撤乡并镇两年来,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撤并乡镇群众的生产生活、集镇建设和未来发展,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加大项目扶持,深化便民服务,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确保被撤并村组社会稳定、群众安居乐业。
县政府已安排县直有关部门在项目安排上适当向原金川、芭蕉、苗河、燎原辖区倾斜,保证各类项目资金安排不低于撤并前水平。将洞汉(江北)公路项目纳入全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争尽快落实,尽早实施,不断改善被撤并村组基础设施条件。在下达今年首批“实事入村工程”计划时,对撤并乡镇村组给予优先考虑和重点关注。如为原金川乡白马石村安排了库区移民人畜饮水项目,为原燎原乡油房村安排了小学教学楼项目,为原芭蕉乡显钟村安排了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等等。目前,相关责任单位和当地镇政府正在加紧组织实施,项目建成后,对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二、下一步加大被撤并乡镇集镇建设与发展的具体措施
乡镇撤并后,由于行政中心转移,原政府所在集镇出现经济功能弱化、基础设施建设缓慢、公共服务减弱等问题,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这是原政府所在地集镇发展过程中所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虽然县政府在加强被撤并乡镇集镇建设与发展上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当地经济发展需求和群众愿望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及时了解被撤并乡镇群众的诉求及意愿,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惠民政策,帮助群众树立发展信心,切实维护被撤并乡镇群众切身利益。
一是强化便民服务。要求双安镇、东木镇、向阳镇、双桥镇在被撤并乡继续安排群众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领导和干部长期包联驻守,按照“五个一”便民服务机制的要求,加强对撤并村组的走访调研,深入了解群众意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二是改善基础设施。安排县直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在金川社区规划实施若干项目,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改善当地基础条件。三是完善公共服务。对被撤并乡原有的学校、卫生院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机构予以保留,不予撤并,同时要求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合理调配教师、医生队伍,通过加大考核力度、加强指导培训,提升业务水平,让撤并乡镇群众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四是加强集镇管理。安排公益性岗位,重点解决金川集镇垃圾清运、路灯维护等问题,强化集镇日常管理,营造整洁有序的公共环境,确保群众安居乐业。五是解决实际问题。认真调查摸底,将金川社区符合条件的农户列为农村低保供养对象,按程序申报审批;对目前仍属于汉王派出所管辖的三个村群众的户籍问题,已安排县公安局做好相关工作,力争尽快办理变更手续,将户籍转入双安派出所管辖,方便群众办事。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4421637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