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镇区划
1949年11月30日紫阳解放后,全县划为蒿五、瓦宦、双河、权河、毛坝等5区。
1950年2至8月,设7区96乡;1952年又改为13区、126乡;区名均以序数为名,1955年底改为地名。
1956年2月26日后,又重新划为9区70乡,撤销焕古、瓦房、洞河等3区,并入城关;撤销麻柳区,并入毛坝;另设城关、洞河、瓦房等3镇。
1958年,全县普遍建立人民公社,全县划为10个公社、84个管理区(含10个直属队、2街)。1961年改人民公社为区,下设60公社、1镇(县辖)。
1984年改公社为乡,另设瓦房、三台、蒿堰等3镇(均为区辖)。根据政社分设精神,人民公社一律改制为乡人民政府。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全县行政区划为十区,4个镇,57个乡,562个村民委员会,3262个村民小组。
1996年3月经陕西省民政厅批准,高桥等八个乡撤乡建镇,八个镇的原辖区不变,属所在区镇管理。
此次撤乡建镇后全县共12个镇49个乡。1996年10月紫阳县撤销十个区公所,61个乡镇建制整建制合并为29个乡镇。三台镇更名为洞河镇,蒿堰镇更名为蒿坪镇。原焕古乡改制为焕古镇,斑桃乡改制为斑桃镇,瓦庙乡改制为瓦庙镇,麻柳乡改制为麻柳镇。全县15个镇14个乡,乡镇由股级升格为正科级。
2002年12月省政府批复,撤销六河乡并于双桥镇;撤销白鹤乡并于高滩镇;撤销青荆乡并于毛坝镇;撤销深磨乡并于高桥镇。全县即为25个乡镇,其中15个镇10个乡。
2010年,撤销紫阳县芭蕉乡并入向阳镇,撤销苗河乡并入双桥镇,撤销金川乡并入焕古镇和双安镇,撤销燎原乡、东木乡合并设东木镇,撤销界岭乡设界岭镇,撤销广城乡设广城镇,撤销绕溪乡设绕溪镇,撤销联合乡设联合镇。全县共计21个镇。
2015年6月,撤销紫阳县联合镇,并入毛坝镇;撤销绕溪镇、广城镇,并入高滩镇;撤销斑桃镇,将小河、端垭2个村划归洄水镇,将新垭村、麻园村、斑桃村、斑桃街道社区划归界岭镇。全县共计17个乡镇。
二、村级区划
1986年全县有518个村,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有关行政区划规定,村名基本上是以当地著名的地名命名或以当地历史典故,传说命名,不再以政治口号命名。城关镇8个居民委员会,因区域不使用地名而以数字一至八命名。1996年撤区并乡建镇后,本县村级区域小,人口少,不宜于区域经济的发展,不宜于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不宜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一村三职村干部补贴由农民承担,增加了农民负担。1997年县政府在广城乡进行并村试点,将广城乡11个村合并为4个村。经过两年磨合,促进了经济发展,减轻了农民负担。1999年在全县推开,一是以村为单位整建制合并;二是以山脉、水系走向合并,不能越岭翻山合并;三是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并村先由群众讨论商定,乡镇政府拟定方案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审定批准。县政府1999年批复部分乡镇的村级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经过几年运行后,县民政局于2004年对全县25个乡镇村级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进行审查并批复,村委会由518个调整为212个、23个居委会调整为19个、村民小组由3262个调整为1435个。2010年村委会由212个调整为210个、23个居委会调整为20个街道社区、村民小组由1435个调整为1482个。2015年全县镇村综合改革行政区划调整后,共设175个行政村,22个城镇社区,1343个村(居)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