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直属机关工委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索引号 0000001070000201703012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7年03月10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直属机关工委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规定〉的通知》(安办字〔2015〕22号)规定,设立中共紫阳县直属机关工委,为县委派出机构。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领导县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党的组织。贯彻执行党建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安排部署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二)审批管理范围内的党组织(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涉及职级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负责党务干部的培训。

(三)指导县直各党委和县直机关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审批下属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县直各党委和直属各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以及直属各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以及直属各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工作,负责所属党组织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同时,年初负责制定和下发县直各党委和县直机关党组织《年度党建目标考评细则》,年底负责检查考核工作。

(四)领导所属党组织纪律检查工作。协助纪检委对县直机关党员的违纪处理。指导下属党组织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之规定,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做好监督工作。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的意见,向县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

(五)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协调县直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六)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七)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以思想政治教育为重点,加强理论武装,继续认真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大中心理论组学习模式;

二是以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好党内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三是以机关管理为重点,加强对机关党建的指导,认真做好党组织换届、培训等工作,推进机关支部规范化建设,谋划好县直机关庆“七一”等系列活动;四是以工作创新为重点,加强机关工委自身建设。持续抓精准扶贫工作,创新性做好“支部+X+贫困户”党建促脱贫工作。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我委属于行政机构,不设内部机构。列入党委机关序列,经费独立,我委共有4个编制,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现单位实际共有人员6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账面61108元,县委办公楼占用三间办公室,合计58平米。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财政拨款63.24万元,其中基本收入53.24万元,专项收入10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公共预算63.24万元,基本支出53.24万元,项目年支出10万元。

2、预算拨款63.2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6.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2万元。项目年支出10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5600元,其中接待费5600元。2017年三公经费7200元,其中接待费7200元,比上年增加0.16万元,增加22%,主要是2017年单位人员增加。

4、2017年预算63.2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6.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2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其中公务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0.7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万元。

5、2017年专项资金情况。2017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10万元,包括庆“七一”等党员活动、业务工作会议费等。

附件:机关工委预算公开表

附件:公开表.doc
附件:12:机关工委.xls [3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