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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时间:2024-07-08 16:31来源:紫阳县教体科技局

为方便我县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政策

1.贷款对象:户籍在紫阳县,已被国家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院校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或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2.贷款额度: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

3.贷款年限: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为减轻还款压力,建议贷款学生按最长贷款期限填写。

4.贷款用途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5.贷款利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即LPR5Y-0.6%)。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6.贴息及还本宽限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8月15日起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二、办理须知

1.办理时间

首贷:20248月1日831。(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不上班。)

续贷:2024年7月15日831

2.办理地点

首贷首贷学生携共同借款人前往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窗口办理

续贷:续贷学生自行线上办理。

3.所需资料

首贷:

①《申请表》原件

②贷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

③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

④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

⑤《联系人承诺书》附件1)一式两份

未做预申请的学生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21份

续贷:无需准备任何资料。贷款学生电脑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手机端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自行线上完成续贷流程

4.办理流程

首贷:学生线上申请现场签订合同→上交受理证明→高校录入回执银行审批发放→高校扣除费用→结算代理机构APP绑定

续贷:学生线上申请实名认证→线上签订合同→上交受理证明→高校录入回执银行审批发放→高校扣除费用

三、注意事项

1.为避免首贷办理现场人员拥挤,提高办理效率,采取错时错峰办理,学生需按户籍所在镇指定办理日期前往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办理日期

办理乡镇划分

8月1日

城关镇、向阳镇、焕古镇

8月2日

蒿坪镇、双安镇、汉王镇

8月5

高桥镇、双桥镇界岭镇瓦庙镇

8月6

洞河镇、洄水镇、红椿镇、东木镇

8月7日

高滩毛坝镇、麻柳镇

8月8日

城关镇、向阳镇、焕古镇

8月9日

蒿坪镇、双安镇、汉王镇

8月12

高桥镇、双桥镇界岭镇瓦庙镇

8月13

洞河镇、洄水镇、红椿镇、东木镇

8月14日

高滩毛坝镇、麻柳镇

8月15

城关镇、向阳镇、焕古镇

8月16日

蒿坪镇、双安镇、汉王镇

8月19

高桥镇、双桥镇界岭镇瓦庙镇

8月20

洞河镇、洄水镇、红椿镇、东木镇

8月21日

高滩毛坝镇、麻柳镇

8月22

城关镇、向阳镇、焕古镇

8月23

蒿坪镇、双安镇、汉王镇

8月26

高桥镇、双桥镇界岭镇瓦庙镇

8月27日

洞河镇、洄水镇、红椿镇、东木镇

8月28日

高滩毛坝镇、麻柳镇

8月29日-30日

各镇

2.密切关注汛期天气情况,若遇电闪雷鸣、狂风雨、河水涨、山体滑坡等特殊情况,不可强行前往,待天气好转,无险情后再前往办理,务必确保人身安全。同时,针对今年夏季持续高温天气情况,请务必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避免中暑、热射病等情况发生。

3.贷款学生申报的信息、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因弄虚作假造成贷款办理不成功等后果,责任自负。

4.贷款所需资料均无需任何单位或部门盖章,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咨询热线

县学生资助中心:0915-4428591

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窗口:0915-4411113

 

附件:1.紫阳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承诺书.docx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docx

 

紫阳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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