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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林业局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时间:2024-06-13 11:44来源:紫阳县林业局

根据秦岭生态环境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现将我单位牵头整改的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9日。

一、反馈问题:张涛汉城村三组养鸡场无用地手续。

二、整改目标: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拆除违规建筑,恢复林地。

三、整改措施:一是县林业局对占用林地依法立案查处;二是汉王镇人民政府、紫阳县林业局,督促紫阳县川草养殖家庭农场将养鸡场拆除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四、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五、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2022年11月22日紫阳县林业局向紫阳县川草养殖家庭农场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于2023年5月22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罚款5100元。并于2023年5月9日,缴纳罚款。至2023年5月22日,紫阳县川草养殖家庭农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的法定义务,2023年7月12日,紫阳县林业局向紫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8月9日紫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2024年6月,紫阳县川草养殖家庭农场,拆除违规建筑,恢复了林业生产条件并种植刺槐进行了覆绿。2024年6月12日,紫阳县林业局联合县秦岭办、汉王镇人民政府对紫阳县川草养殖家庭农场植被恢复验收,符合植被恢复标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联系地址:紫阳县林业局

邮编:725300

联系电话:0915-4200922

紫阳县林业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