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1 08:00来源: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中心、县政府信息中心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主线,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以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不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做到政务信息透明化、办事程序流程化,真正将利民、便民、惠民的服务理念贯彻到工作实践中。

(一)主动公开

我局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及更新。

1.公开信息更新更加及时。我局将单位简介、单位职责、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办公情况、政策法规、工作总结、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人事信息等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及时上传最新工作动态,保证信息的准确、及时。

2.信息公开的范围更加广泛。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我局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将有关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主动公开各股室的办事指南、操作流程,特别是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职称考试、交通补贴、培训补贴等重要信息及时公开,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人社政策落实及工作进展情况。将局日常工作编写成信息形式及时补充更新,让更多群众了解我局工作,方便群众办事。

3.信息公开的载体更加多样。为了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公开的内容,我局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具有实效的公开形式,我局在机关和服务大厅通过规范各个窗口岗位的设施、职责、流程,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明确工作责任及审批权限,提高群众满意度,并结合实际,推行了七项制度,即否定报备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失职追究制度,通过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同时按照集中受理、限时办结的规范要求,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通过制定内部的工作流程,明确办理要求规范,精减办事环节,简化办理程序,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在大厅墙壁悬挂公示板,将办事流程等逐一公示,为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极大的方便,目前设置公示栏3个、设置举报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日接听群众咨询电话50余次,对于群众咨询做到了电话时时有人接听,政策解释细致耐心,对于办公室无法解释的问题,及时给予相关业务科室联系电话及相关负责人,确保答复的质量和效率。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1.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初步建立了一套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的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制定了《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对象范围、工作程序、保障措施等。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公开承诺服务、评议和举报、监督和考核、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为深入推进全县人社系统网上政府服务和电子监察工作,着力打造优质、高效、清正的政务服务环境和干事创业环境充分做好制度保障。

2.加强机关档案工作科学、规范的管理,严格落实《机关档案管理规定》,保证纸质档案管理规整有序、电子档案做好安全防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紫阳县人民政府网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将部门动态及时更新。确保广大群众能第一时间了解我们的近期工作,使社会保障工作覆盖更全。加强“紫阳人社”微信公众号运营监管,及时发布和更新公开信息,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股室、局属中心认真做好网上政务服务事项的应用管理、值守、信息更新、投诉办理等工作,并由政办股负责对各股室、局属中心政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使信息透明化体系更加完备。

(五)监督保障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学平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聂发智同志为副组长,下属单位及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务,构建了机构健全、职责清晰、协同配合、强化管理的组织保障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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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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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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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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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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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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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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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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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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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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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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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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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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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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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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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例如我局应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紧紧围绕我局行政职责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县域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大事来抓紧抓好,从而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认真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死角,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进一步完善各项公开措施,将政策咨询,工作流程上墙、“一站式”服务和服务承诺制度做实、做到位。

(三)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和评议制度,通过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和在服务中心设立的投诉接待办公室及举报电话,收集企业和群众对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受理举报投诉,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确实存在的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的问题不掩不盖,在处理上不拖不护,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