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1 08:25来源: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等工作,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通过紫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紫阳县政府公开公示数字平台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依托紫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紫阳县政府公开公示数字平台,加强业务工作动态、重点任务成效公开力度,让信息透明化。

围绕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维权、产品质量安全等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有关情况。全年通过紫阳县政府公开公示数字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3条,其中:行政处罚类信息19条(共计102件),公共服务类信息10条,食品抽检类信息14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通过及时调整组织机构,及时根据机关人员工作变更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牵头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办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政办股、法规股、财务室、食品生产股、药械股、质量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等负责政务信息的素材提供和保密初审,各分管领导负责相关股所政务公开内容的二次审核,局政办股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信息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并负责待发布信息的编辑、发布和重要的长期公布信息的更新工作。

4.平台建设情况除了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紫阳县政府公开公示数字平台,我局还利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进行重要领域的信息发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涉及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消费维权、案件办理等工作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畅通政民互动。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通过“紫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新闻信息、消费提示、政策法规等信息400条,省、市、县媒体发布信息百余条。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结合我局实际,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二是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工作,并紧密联系县政府信息办,及时发现和整改政务公开不及时等问题,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政务公开内容存在公开不及时现象。

进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督促各相关股室加强政务信息的报送;二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推进群众关注度高的内容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