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函

时间:2022-08-15 13:52来源:紫阳县自然资源局
标题 紫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函
编号 29 办理部门 紫阳县自然资源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赵堂武 签发日期 2022年8月15日 类别 A
正文       案由:从2016年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居民合法拥有的房屋改换成不动产证,停止颁发房产证。不动产证成为房屋产权归属的法规新的证明。过去颁发的房产证需要改换成不动产证,但在改换证过程中,全县相当一部分老旧住宅楼(小区)房屋住户虽持有房产证,由于老旧住宅楼(小区)房屋建设因历史原因存在遗留问题,形成了房产证改换成不动产证的障碍,一时间房产证不能顺利改换不成不动产证成为压在这些住户们心头的一块石头。
      房屋不动产证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不仅关乎“住有所证”,更影响相关房屋正常交易。住宅楼(小区)房屋建设中出现的遗留问题,房屋住户是无过错的。目前,能把原来的房产证方便改换成不动产证已成为这些房屋住户群体“急难愁盼”问题。
      建议:
      一、确立“尊重历史、无错优先”的重要原则,为解决“换证难”问题提供依据、引导方向。
      二、由自然资源局牵头,将住建、测绘、交易、缴税等各个环节的职能部门纳入一个议事平台,积极参照“多规合一”办理模式,将原本属于多个单位之间协调的疑难问题,在办证专班联席会上沟通解决。主动作为,听民声、察民意、办实事、求实效。
回复 陈义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旧住宅房屋改换不动产证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虽然近年来解决我县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所欠缺,根据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市、县出台的有力政策,全力牵头做好我县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以人为本、主动作为,畅通“办证难”受理渠道,多方收集问题清单,主动履职、担当作为,分类施策化解各类不动产登记问题,确保应办尽办。进一步加强与住建、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鼓励企业和个人诚信开发利用土地,营造诚信守法的土地利用行业环境,从源头上遏制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发生,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尊敬的陈义朝委员,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给予监督,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努力做好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15-4202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