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紫阳县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0-25 15:30来源: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紫阳县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1-7347 公开目录: 农业农村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巩固衔接办发〔2021〕20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紫各单位:

现将《紫阳县 2021 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任务。

联系人:郭沁源  0915-4424266

附件:1.附件1易致贫返贫户信息采集表(样表).xls

2.附件2紫阳县xx镇2021年度动态管理新纳入监测对象统计表.xlsx

3.附件3紫阳县xx镇人口自然变更备案表.xlsx

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紫阳县 2021 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及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根据安康市巩固衔接办关于印发《安康市 2021 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巩固衔接办发〔2021〕15 号)及省市视频会议要求,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省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新部署、新要求,全面排查农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加强对易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以全国防范监测信息系统为重点,积极运用好安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数据平台,坚持实事求是、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动态调整、据实采集、精准录入原则,扎实开展基础数据采集、录入工作,为精准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打好基础。

二、工作任务

2021 年动态管理按照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的基本要求,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为核心,在常态化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兼顾脱贫人口以及一般农户动态变化调整,同步开展集中排查,认真做好户、村、镇、县基础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工作。

(一)“三类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应纳尽纳的原则,按照中省市县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要求,扎实做好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动态管理,具体包括“三类对象”新识别、风险标注、风险再标注、风险消除、易返贫致贫户风险消除回退及易返贫致贫户类型调整、家庭成员人口自然变更等内容。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受灾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同时,对“安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数据平台”录入的风险户进行全面核实。

(二)开展风险消除情况“回头看”。对照风险消除认定标准,逐村逐户逐人了解风险消除情况,看是否有稳定收入来源、“一户一策”帮扶措施是否落实、“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稳定实现、大额刚性支出是否稳定解决、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未落实帮扶措施、帮扶措施落实效果未显现、快进快出、风险未稳定消除、政策规定不准消除风险的对象回退到监测帮扶状态,调整“一户一策”帮扶措施,持续开展帮扶,直到风险稳定消除,再进行风险消除标注。

(三)半年集中排查工作。请各镇结合到村“六查”、入户“六问”行动,按照紫农工办发〔2021〕10 号文件要求,对所有农户开展 2021 年下半年集中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农户受灾情况、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存在风险情况,同步完成信息采集、更新、录入。

(四)信息采集、更新、录入工作。具体包括五个方面:一是2021 年度一般农户、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基础信息、收入、务工、人口自然变更等信息更新;二是“三类对象”帮扶措施信息核实、采集和更新录入;三是行政区划信息调整完善和脱贫户及“三类对象”位置信息更新;四是村、镇、县基础信息更新;五是 2021 年度驻村工作队等帮扶主体信息更新。

(五)网格员结对工作。运用“安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数据平台”采集、录入网格员信息,建立网格员队伍,并完成网格员与农户结对,确保系统内每个农户有一名网格员与之结对联系,且每名网格员联系不超过 50 户,为防返贫动态监测日常排查、重点排查、集中排查奠定基础。

(六)信息数据比对清洗。以全国防返贫动态监测数据质量评估体系评估规则为基础,核实核准各项数据信息,及时与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对“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安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数据平台”中不实不准的数据进行完善和整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时间安排

本次动态调整从10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

(一)10月底前,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2021年度动态管理各项工作。

(二)11月25日前,开展集中排查,完成动态管理标注,网格员结对,信息采集、更新、录入工作。

(三)11月30日前,开展数据分析,查找梳理存在的问题,形成到户到人具体问题清单,完成问题数据比对清洗,全面提升质量。

(四)12月5日前,各镇对2021年防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及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县巩固衔接办。

四、有关事项

(一)收入计算周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基础信息等各项信息以采集时间点为准。

(二)脱贫户、“三类对象”等“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有的对象在国家系统中予以更新,一般农户、镇等“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没有的对象以及没有的指标在“安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数据平台”中更新。

(三)根据工作需要,可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帮扶对象--基础信息维护--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打印信息采集表采集后录入。为减轻镇村打印表格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要充分利用全国防返贫监测 APP和安康市乡村振兴APP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采集录入、位置信息更新等工作。

(四)关于风险解释。一是“三类对象”新识别、风险标注: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标注;二是风险再标注: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又产生新的致贫返贫风险,进行风险再标注;风险消除:帮扶后稳定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经程序进行风险消除标注;三是易返贫致贫户风险消除回退:回退风险消除不准确的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四是易返贫致贫户类型调整:调整标注不准确的致贫返贫风险。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把质量,确保工作实效。防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础性工作,各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握三个关键,切实提高工作质量。一要全面排查,做到监测对象应纳尽纳。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收入支出变化和灾情、疫情可能造成的返贫致贫风险,全面排查,认真研判,符合监测对象标准的一律纳入监测,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杜绝“体外循环”现象。二要实事求是,提高风险消除质量。对照风险消除标准,逐户逐人逐项分析研判,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未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坚决不能消除风险,对风险未稳定消除的对象全部回退到监测帮扶状态,切实提高风险消除的真实性和稳定性。三要高度重视数据质量。严把信息数据采集入口关,加强审核,及时开展信息数据自查自纠,确保信息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二)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协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今年全县普遍受灾,加上临近年末,工作任务多,针对本次动态管理,各镇要结合全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总体安排、“我为群众办实事”到村“六查”入户“六问”、饮水安全敲门入户行动、灾后重建、双随机抽查等以及中省后评估准备工作,科学谋划,统筹安排,一体推进,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不能顾此失彼,更不能因单项工作影响中省后评估和成效考核工作大局。

(三)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按照“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的工作要求,根据监测对象基本情况和返贫致贫风险类型,因户因人制定帮扶措施,实行分类帮扶,做到发现一户、纳入监测一户、落实帮扶一户,确保不发生返贫致贫现象。

(四)严明工作纪律。本次防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及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镇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把时间节点,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实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对推诿扯皮、贻误工作、影响全县工作进程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