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复函

时间:2021-07-09 11:32来源: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复函
编号 44 办理部门 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刘磊 签发日期 2021年7月9日 类别 A
正文 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提案
一、加大法治宣传,强化教育引导,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营商环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让该《条例》内容和一些法律常识家喻户晓,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学法,知法和守法,逐步形成全社会人人引商、爱商、亲商,护商的良好氛围,让外商引得进,留的住,能发展。在我县真正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外商投资环境,促使更多的外地企业来紫阳的投资和发展。
二、强化工作措施,夯实部门责任,促使我县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县政府对全县营商环境的现状要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查找制约紫阳发展和影响营商环境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措施加以综合整治。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保护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同时要建立保障营商环境部门联动机制,通过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整治等方式,有效遏制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县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改善。
三、坚持依法办事,严厉惩处破坏营商环境违法行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教育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利益争端,维护合法权益。对故意破坏营商环境的聚众闹事、阻工、堵路和非法上访等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露头就打击,切实发挥法治在维护营商环境中的保障作用。
四、简化程序,切实解决各类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于各类中小型企业,金融部门要扩大帮扶力度,可以尝试不设门槛、简化手续审批程序,全力加强小额资金贷。通过紫阳县融资中心担保,综合性的把个人信用、店铺价值作为衡量贷款帮扶数额的标准,让小微企业蓬勃发展起来。各职能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努力打造廉洁高效的行政环境、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严明公正的法制环境、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营造亲商、安商、扶商的经营环境。
五、加大企业专业人才培训,扩展就业渠道。我县目前主要免费技能培训的是足浴、家政、厨艺、月嫂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建议政府通过调查摸底、加强校企协作、校企联办、按需培训的方式为辖区各类企业培养专业技能型人才,着力破解招工难问题,切实解决企业正常发展的燃眉之急。
回复 马鸿波委员、张东军委员:
你们在政协紫阳县十二届第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就你们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和改进,现就提
案中相关事项复函如下: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的综合反映,既是生产力,更是竞争力。近年来,我县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工程来抓,以争当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排头兵为己任,在营造亲商富商的政策环境、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合作共赢的城市环境、尊商安商的人文环境上重点发力,着力补硬件强短板。通过
一系列深化改革创新,切实提高了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针对您提出的“加大法制宣传,强化教育引导,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在陕西省政务服务网(紫阳)汇总发布县级惠企政策、办事流程,设立惠企政策咨询服务台,开展送服务政策上门,确保各项政策应享受尽享。通过紫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紫阳发布”“紫阳阳光政务”等新媒体平台,宣传、解读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提升企业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通过制作固定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集中司法行政优势、法律服务资源,畅通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绿色通道”。为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纠纷化解、司法公证、法律维权等服务,营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全县法治宣传日、周、月等普法活动中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达 73 余场次。

二、针对您提出的“强化工作措施,夯实部门责任,促使我县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的建议。
一是形成长效机制。制定《紫阳县 2021 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紫政办发〔2021〕51号)、《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复制推广学习借鉴工作的通知》(紫营商办发〔2021〕3 号)、《紫阳县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紫营商办〔2021〕5 号)等,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组织部署,对于长期任务坚持结果导向,形成长效机制,增强改革工作合力。二是加强督导考核。县委县政府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工作纳入各镇、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同时县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学习和违反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开展专项督查,对推进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限期整改。
三、针对您提出的“坚持依法办事,严厉惩处破坏营商环境违法行为”的建议。一是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对轻微违法违规、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企业,以约谈整改为主,下达行政指导书。围绕 2020 年以来落实疫情期间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严厉查处不落实政策行为,确保惠企政策落地。规范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商业银行、公用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行为,清理整治第三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行为。二是强化纪委日常监督。在县纪委监委的统一安排下,各镇纪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办事群众和企业关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持续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各镇、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尽责,为群众、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坚持对干部纪律作风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发出《监督事项提醒通知书》,督促立即整改到位。通过常态化的督查检查,推动职能部门工作作风持续好转、服务企业能力不断增强。
四、针对您提出的“简化程序,切实解决各类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的建议。

一是落实企业帮扶机制。针对 40 家重点企业,分别确定由 30 名县级领导包抓帮扶,明确相应包抓责任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帮扶“六个一”工作机制,带动全县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帮助企业完善经营管理、明晰产权、规范财务、强化信用建设,全面提高企业信贷资质,提高申贷通过率。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制定《金融支持产业健康发展实施办法》《财政支持产业健康发展实施细则》等 8 个办法和细则,确保产业健康发展。县财政筹集 3000 万元设立“特色产业贷”风险补偿金,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积极合作,按照 8 倍放大系数发放贷款,打造一批具有紫阳特色的信贷产品,为县域内中小企业、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的信贷服务。发挥财信担保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多措并举,全力支持市财信担保公司做大做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五、针对您提出的“加大企业专业人才培训,扩展就业渠道”的建议。

一是每年将免费技能培训纳入全县 20 项重点工作和 20件城乡实事,明确县级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包抓,年初向牵头部门下达实施培训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整合保障,教育部门负责提供培训场地,考评部门负责督查考核,龙头企业负责培训师资和就业安置,形成了分工负责、多方联动的推进格局。二是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稳定就业为核心,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行业协会为纽带,对接产业发展、企业需求,政企合作、校企合作、订单定向组织实施技能培训。同时,从县专项创业贷款担保基金中给予首次创业者 8-10 万的贷款担保或贴息,既通过自主创业致富,又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扩大就业。通过全方位保障,培训就业率达到 70%以上。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诚如委员所说,我县营商环境工作与省市先进县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紧盯目标任务,进一步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多措并举、协同推进,积极营造便民高效的营商环境,努力实现营商环境大改善、大提升,加快推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成绩。感谢你们为紫阳的建设事业献计献策,希望今后一如既
往地关心和支持紫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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