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复函

时间:2021-08-10 10:59来源: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47 办理部门 紫阳县人社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李晓华 签发日期 2021年8月10日 类别 A
正文 关于规范落实全县干部职工体检政策的建议
一、根据(紫人社发[2017]200号)文件确定的体检人员范围,将体检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原文件规定将体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但一直没有纳入,多数单位(部门)的体检费仍然通过争取财政资金解决)。各单位(部门)审核确认体检人员名单,建立体检人员信息数据库,负责干部职工体检的实施及费用结算工作。
二、在本市、县通过招标确定体检单位。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卫健局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监督确定体检单位,确保体检单位质量。
三、统一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明确超过部分干部职工自己负责)。以团体套餐形式与中标单位磋商,在既定的体检费用上尽可能获得更多的体检项目,使有限的体检费利益最大化,将这项关心关爱干部职工的好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回复 王学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落实全县干部职工体检政策的建议”转我局办理,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干部职工身体健康方面的关心关注。
下面将我县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制度实施情况函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健康陕西、健康安康的决定精神及保障干部职工福利待遇,预防减少干部职工疾病的发生,激发全县干部职工极大的工作激情,我县于2017年10月出台了《关于印发<紫阳县干部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制度>的通知》(紫人社发[2017]200 号),
文件中从体检范围、项目、经费来源以及工作要求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充分体现县委、县政府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关心爱护。自2017年政策出台以来,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做好该项政策的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有序进行干部职工的定期体检工作。县财政局也已将年度健康体检费用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中,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明确要求各单位把在职及退休人员体检费按1200元/人/年预算,并包含在本单位公务费用预算中。同时,为确保体检质量,我局积极协调卫健部门加强公立医院体检中心建设,配齐人员、设备,确保干部职工在本地享受高质量的体检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干部职工定期体检督导工作,确保该项福利待遇政策落实到位。诚恳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人社工作。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