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教体科技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复函

时间:2021-09-17 10:17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标题 紫阳县教体科技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复函
编号 45 办理部门 紫阳县教体科技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刘登全 签发日期 2021年9月17日 类别 B 
正文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关怀下,全县党政事业单位大部分在职和退休职工常态化执行了人均不超过1200元的身体健康检查关爱政策。针对全县从事义务教育的教职工队伍,因为相关客观原因没有正常执行年度体检制度,不断有教职工反映和信访。我县教职工大多几十年如一日从事一线教学教研工作,教学任务重,压力大,有一定职业病隐患风险,患重病、突发疾病的教师逐年递增。截止2020年底,我县在编义务教育教职工1886人,特岗教师367人,聘用保教、教学、后勤管理服务等人员约700人、退休教职工约1600人,共计约4550人。按照人均1200元标准,全县教职工(含退休)每年体检费用需近550万元。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主要为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我县未明确公用经费中可列支教职工体检经费,县财政未专项安排教职工体检经费,因此该项关爱福利政策在从事义务教育教职工中无法常态正规执行。
         议:
        县教育科技局党委要高度重视教职工身心健康工作,专题研究解决方案,召开联席会议,切实研究解决,全方面加强对教职工队伍关心关爱政策的推进和落实,以实际行动落实教育方针政策,以此稳定教职工队伍,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稳步推进教育兴县战略。
回复 郭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我县教职工健康体检制度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根据《紫阳县干部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制度》要求,“年度健康 体检所需经费从各部门、各单位职工福利费、工作经费中解决,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元”“县财政局要将年度健康体检费 用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体检经费落实到位”。由于我县教职工约4500人(其中在职2900余人,退休1600余人),每年需体检经费540万元,而义务教育学校经费来源为中省下达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要求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支出,退休人员也已移交县退保办管理,在学校经费中支出更为不妥。因此,我局于2019年两次请求县政府安排财政专项资金,解决教职工体检经费。但因县级财力紧张,一直未能安排资金解决。为将这一政策执行到位,彻底解决教职工体检费用问题我局在了解本市兄弟县区教职工体检经费保障情况的基础上,拟制定我县教职工体检制度,待报请县政府审批后实施。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