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6-18 10:47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近期,全国相继发生贵州甲酸甲酯泄漏事故、湖北燃气爆炸事故、四川有限空间中毒事故,我省宝鸡市太白山景区也发生了车辆侧翻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除隐患,进一步做好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建党一百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近期中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7月30日结束。

三、范围和重点领域

(一)各镇工作责任。各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围绕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成立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检查组,深入排查本辖区的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彻底抓好隐患整改,同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齐心协力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行业部门责任。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所有行业管理部门都要深入推进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道路(水上)交通、建设工程、消防、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农林牧渔、食品药品、商贸和成品油、校园安全、工业安全、医疗卫生安全、旅游安全、电力安全等为重点,突出抓好各自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1.城镇燃气安全。全面开展燃气领域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一是排查燃气经营企业及供应站点、燃气管道、液化气钢瓶、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重点加强餐饮店、学校及其周边、夜市、人流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和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行为的燃气安全检查。二是加大对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重点排查无证充装、经营、储存燃气,燃气经营门店超量存放等问题。三是排查燃气管网占压、埋深不足、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燃气重点场站和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四是排查燃气场站设施设备和管道安全检查及定期检测、维护以及历次检查发现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五是排查管道巡线巡查和周边第三方施工现场管控,严防违法违规施工危害管道安全,开展管道周边滑坡、泥石流、坍塌等地质灾害排查治理,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道路(水上)交通安全。一是切实加强“两客一危”、建设工程交通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等重点车辆、客货船只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落实“入境检查、出境通报、重点护送”制度,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超员、非法载客、非法改装、逾期未年检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排查对从事客货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各项安全规定执行情况。三是排查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水域及旅游沿线的交通管控,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行驶、无证驾驶和农用车(船)非法载客等行为。四是排查道路(水上)运输企业、客运站点、水运码头等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五是排查包茂高速、襄渝铁路、国道541、省道310及县乡村道、公路隧道、桥梁以及其他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治理情况。(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3.建设工程安全。一是严厉打击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超越资质范围或无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以包代管,盲目抢赶工期、抢进度,特殊灾害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违章冒险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等重大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是严查高处作业、地下室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外架拆塔、吊篮施工等关键环节安全措施不落实,临边防护不到位,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不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建设施工企业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情况。四是严查建筑工地人员集中居住、活动场所安全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和消防安全情况。五是排查汛期、高温、大风等特殊季节、灾害天气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措施,强化应急演练,加强预警联动,提升事故灾害应急能力情况。(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4.消防安全。一是重点检查车站、学校、医院、商场、酒店、宾馆、饭店、餐馆、夜市、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二是检查商业综合体、物流仓储、老旧住宅、高层住宅、文物古建筑等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检查沿街门店、居民楼院、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乱点”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留宿住人、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疏散通道等问题。四是检查行业领域、属地管理单位、场所、工地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一是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车辆出入、检维修、高温、高处、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管理、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等问题。二是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是否配备消防器材、设立禁烟禁火标识,是否符合周边安全要求等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量存储、销售越规格或不合格产品、违规燃放等违法行为。三是重点检查现场安全管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汛、防水、防潮措施等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6.煤矿安全。一是重点检查已关闭煤矿私挖乱采、越层越界开采、不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工、以探代采和边建设边生产等非法违法作业情况。二是检查停产关闭煤矿的停产停工安全管理情况、相关人员值守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三是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淘汰退出石煤矿违法组织生产等问题。(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7.非煤矿山安全。一是重点整治地下矿山提升、运输、通风、防排水、供配电系统及安全避险系统、安全出口建设、运行、维护及有关检测检验情况。二是严查违法违规开采、超许可范围生产、使用明令禁止或淘汰设备工艺、采掘施工以包代管、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不完善进行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查尾矿库擅自改变设计、不按设计进行筑坝、不按规定进行尾矿排放、超能力生产排放尾矿、安全设施不健全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8.民爆物品安全。一是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民爆物品,未经许可运输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无资质驾驶和押运,爆破作业规章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二是严厉打击转移用途、私藏、私运、私制买卖和使用民爆物品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9.特种设备安全。切实加强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重点排查压力容器、电梯、锅炉、熔炉、供气管道、起重机械、液化气站等特种设备检验情况、人员持证情况、设备检修维护保养情况。严厉查处定期检验制度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0.校园安全。一是检查学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知识宣传教育开展情况,教学用房、宿舍、图书馆、机房、实验室等重点场所消防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学校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情况。二是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使用或租赁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以及超载、违停等非法违法行为。三是检查学校食堂燃气使用及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情况,严防事故和食物中毒。四是特别防范恶劣天气、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重点检查学校周边、生活设施、校舍和学校在建工程等部位。(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

11.旅游安全。一是切实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旅游接待中心及各类游乐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二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对旅游包车、游船、游乐设施等游乐场所的安全检查。三是对漂流、危险地点观景等旅游项目,重点检查防汛抢险物资是否备足备齐,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四是重点检查旅游重点路段、涉险路段的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

12.食品药品安全。重点检查食品药品生产、运输、存储、经营等环节监管,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3.农林牧渔安全。一是按农药经营许可条件要求,检查农药经营场所、仓库布局结构、安防设施、货品摆放,进货来源,销售记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禁限用农药的行为。二是重点排查畜牧养殖场、水产养殖塘库网箱等涉养设施设备,强化安全管理。三是全面检查在用养殖生产设备设施,特别是对超出使用年限、老化、出现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四是加强对农林牧渔行业生产、加工、存储、经营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力度,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坚决杜绝火灾事故。五是严厉打击农用机械、车辆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酒后驾驶以及无牌无证、准驾不符、不参加年检的车辆。六是严厉打击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非法载人、人货混装、擅自改装从事运输等车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4.工业安全。检查工业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检查企业有无开展安全专项培训、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应急救援演练等开展情况。二是排查管控食品加工、金属熔融、粉尘涉爆等关键生产部位、仓储和重大危险源。三是排查治理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和防火、防爆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15.商贸和成品油安全。一是针对全县商贸企业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条件等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整治安全设施不达标、操作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网点和寄递环节管理,落实三个100%要求。三是加强成品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成品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严查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等。(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16.医疗卫生安全。重点检查全县医疗卫生场所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现场管理、医疗卫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7.电力安全。检查电力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一是重点检查人口密集居住地、闹市区、跨越重要路段、学校等区域电力设施隐患,是否存在因电力设施故障而引起伤人的风险。二是检查设备状况,是否存在超期服役现象,是否存在长时间、大负荷运转、是否长期得不到检修,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带病运行。三是突出农村线路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存在部分低压线路裸露、折杆断线、漏电、临时拉接等现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由县级分管领导牵头,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成立由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的检查组,对各自领域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各镇、各责任单位要强化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将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大督导工作的重点内容,压实排查整治责任,确保收到实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本次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由各责任单位牵头组织,各专业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各牵头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负起责任;各涉及配合单位要选派懂业务、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参加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全力支持、配合牵头单位齐心协力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当前正值换届关键时期,各级领导干部要迅速进入角色、高度重视、认真履职,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履行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组织不力、整治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按程序严格问责问责。

(四)及时梳理汇总。各牵头责任单位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要及时将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分别于6月18日、6月28日、7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进展情况和统计表、工作总结报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

 

附件:1.紫阳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记录表

            2.紫阳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图解链接:http://www.zyx.gov.cn/Content-22684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