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城规划区部分区域实施规划管控的通告

时间:2021-03-04 10:01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

根据《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安康铁路枢纽规划(2016-2030年)》等相关规划,未来将有高铁线路拟过境紫阳县城,为减少重复建设,规范建设用地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县城规划区部分区域实行规划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划管控范围

1.城关镇新桃村管控区域。地点城关镇新桃村,四至范围:东北端至汉江西岸线,东南端至高速引线桥头;南至渔紫公路北边线;西至新桃四期安置点东侧;北至欢喜岭山脊。(详见:城关镇新桃村管控区域范围图)

2.城关镇新田村管控区域。地点城关镇新田村,四至范围:东至城关镇新田村(小地名:明家槽),北端至包茂高速,南端至茅草梁;南至G541国道北边线至李家沟、茅草梁;西至城关镇新田村老田湾,北端至包茂高速,南端至G541国道;北至包茂高速南边线。(详见城关镇新田村管控区域范围图)

二、规划管控期限

2021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三、具体措施及要求

1.严格规划管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管控区域范围内从事任何建设活动,建设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修建单位办公用房、企业厂房、个人住房及其他建(构)筑物,采矿、修坟、占地、擅自填埋水塘、河道、渠道、防汛通道、荒坑等。

2.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依法对规划管控区域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拆除;逾期不改正、不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一律不予经济补偿。

3.规划管控区域范围内农户从事养殖、种植树木、建设温室大棚、拱棚等农业设施时,须经村、镇同意并报县农业农村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大力支持和共同监督规划管控区域的管控工作。

5.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1.城关镇新桃村管控区域范围图

      2.城关镇新田村管控区域范围图

紫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