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二季度(第二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截止6月16日,全县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1家(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系统开办的政务新媒体账号31个(含微博、微信、今日头条、抖音)。从检查情况来看,县政府门户网站目前运行正常、栏目更新及时;全县政务新媒体合格账号29个,不合格账号2个,合格率93.5%。绝大多数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及时、准确、高效,达到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不及时。“紫阳城建”“紫阳高滩”政务新媒体账号未按要求做到每两周至少更新一次,存在“‘僵尸化’倾向”、“更新不及时”问题。
(二)重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还不强。绝大多数政务新媒体账号都是以发布本单位政务新闻为主,一些群众关注度高、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府信息发布较少,比如:“紫府路改造、疫苗接种、高考中考”等信息均未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对外发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迅速整改存在问题。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通报出现的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政务新媒体开办和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再排查、再梳理,更新不及时的立即更新,务必在6月20日前将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特别是县教体科技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等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各学校、医院、派出所等下属单位政务新媒体监管,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政务新媒体运行规范、更新及时。
二是严格内容审查。各政务新媒体责任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等运维管理工作,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发布信息内容必须准确,不能出现“错字词、错链接、严重错误表述”等问题,转载信息时要注明来源,全文转载、不能断章取义。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对外发布,一般信息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发布,重大信息发布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批同意。
三是及时公开重要政府信息。各镇、各部门要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市县相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和单位实际,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和信息公开栏目等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重点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及时解读惠民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互动渠道,为服务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统计表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