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1-1646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日期: | 2021年04月15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县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健康紫阳战略实施;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执行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和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县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 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4.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5.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 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促进医疗与旅游、体育、食品和互联网等行业深度融合。
6.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 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规范标准、政策措施并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7.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 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 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9.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 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10.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家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1.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医药健康 服务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省、市中医药技术标准、服务规范,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推动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12.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组织卫生健康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助工作。
13.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 协会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现设有政办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医政医管股、公共卫生管理股、中医药管理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统计与信息管理股、健康促进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2021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慎终如始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要时刻紧盯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同防”防控策略不动摇,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八大行动”和“十项措施”,动员全民参与,全社会支持,共同筑牢人民防线,全力打赢疫情防控战役。二要全面推广使用“陕西健康码”“个人码”“场所码”扫码制度。三是精心组织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做好疫苗接种应急处置和救治,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有序推进。三要持续做好发热门诊、预检分诊、院感控制、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严防医院感染事件发生。四要以核酸检测为手段,不断扩大检测范围,强化检验、采样人员培训,为大规模集中检测做好人员、试剂、物资储备工作。五要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十大行动。六要加快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步伐,强化救治能力培训,为集中收治新冠肺炎患者做好充分准备。
(二)全面实施健康紫阳行动。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等17项健康紫阳行动,完成健康机关等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年度任务,其中,健康家庭建设率不低于20%,健康机关、健康社区、健康村庄、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建设率不低于50%,健康医院建设全面铺开,健康军营建设积极协调推进,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生产方式、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和治理模式。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紫阳建设融合发展,巩固提升健康紫阳建设成果,完成年度卫生镇村和卫生单位创建任务,顺利通过病媒生物防制专项鉴定,推进城乡环境面貌持续改善,全县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3%以上。
(三)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要严防因病返贫。坚决落实中、省、市县要求,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健康扶贫主要政策总体稳定,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继续依托动态管理系统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不断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主动发现,及时跟进,做好救治、康复等健康服务。二要主动对接市、县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全面谋划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提升,各镇卫生院6月底前要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的使用及监管平台建设。
(四)持续深化综合医改。一要推进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抓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启动实施试点创建,不断优化医院运营管理和经济管理。二要各单位分级负责,按季度做好陕西省医改重点任务监测、公立医院考核指标监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三要持续提升基本药物使用占比,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占比不低于85%、65%;持续推进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网采和“两票制”工作,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
(五)切实提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一要扎实做好镇卫生院示范中医馆建设,积极组织参与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评选活动。强化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宣传,办好“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强化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突出做好中医药进校园活动。全面开展县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不断提升县中医医院信息化水平。二要加强行业管理,通过评审评价、重点学科(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床位设置审批等措施,对区域内医疗资源配置进行宏观调控,对所有医疗资源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管理。三要做好医学本科生、医学专科生等人才的招聘招录,加大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的招聘引进,引进招录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0名,加大“名医”、“名科”建设力度。完成“十百千万”人才培训年度任务。四要深化医防结合,全面加强传染病、精神卫生、老年病、康复医学和慢病管理等与公共卫生服务密切相关的科室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水平高、学科相互衔接、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五要搞好医养服务,促推人口老龄事业持续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加快建立完善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实现医疗服务向健康产业拓展,推动医疗服务转型升级,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六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依法加强医疗服务、疫情防控、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改革完善镇卫生院卫生计生协管制度,对协管员实行以县级监督机构为主、镇卫生院为辅的双重管理机制,加大案件曝光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飞行检查”,做好“两法衔接”,形成警示和震慑。
(六)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屏障。一要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力度,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认真开展公卫项目绩效考核,严格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二要加快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扎实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5月底前全面完成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工作。三要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巩固提升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效,高桥镇中心卫生院尘肺病康复站点要及早运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成省级重点职业病监测等专项任务;严肃查处职业卫生领域违法行为,坚决消除职业卫生“零执法、零办案、零处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评估交流机制,完成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四要加大重点传染病防治力度。持续深化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策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有效降低疫苗针对性疾病,实施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控,开展心血管疾病、学生常见病、饮用水和环境卫生监测,推进疾病防治向健康管理转变。
(七)推进项目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一要编制好“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突出强基层、补短板、扩优势,科学谋划一批切实可行的项目。积极争取中省市项目支持,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改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社会效益。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实施进度,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和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年底前要完成基础施工,城关、东木镇卫生院建成并投入使用,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要尽早投用,确保全县传染病防控救治能力全面达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000万元,争取中省市项目和补助资金27000万元,引进5000万以上新项目1个以上,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0000万元。二要全面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落实全面预算等“八项制度”,提升公立医院管理水平,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定期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运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为决策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和服务。三要启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迁移上云,逐步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云网融合”应用。县级医院完成电子健康卡用卡环境改造并实现应用,全面完成与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汇集。
(八)搞好医养服务,促进人口老龄事业持续发展。持续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推动财税支持政策落地,打造提升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托育机构)。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精准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强化老年健康教育,实施老年健康预防,提高康复护理服务,提升老年人疾病诊疗水平,建成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1家以上、打造医养结合示范点1个以上、建成老年友好社区1个以上。
(九)加强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守住政治、生物、暴恐、黑恶、生产、医疗、疫苗、网络等安全防线。要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持续加大行业专项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医闹和伤医事件,切实维护医务人员尊严和生命安全。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加强信访维稳风险排查,扎实开展重复信访治理、积案化解专项工作,确保全行业安全平稳。要聚焦疫情防控、突发事件、信访维稳、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领域网络舆情监测应对和有效处置等工作,加强对各类安全、隐患的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升风险早期识别和快速处置能力,做好风险排查,补齐漏洞短板,严防“灰犀牛”事件发生。
(十)坚守底线红线,狠抓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纪律规矩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坚定牢靠的政治品格、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各项卫生健康工作落地见效。强化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建设,加大档案、保密管理和信息发布审核,严防违反意识形态和泄密事件发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做好抗疫先进集体和个人、卫健系统“五个十佳”模范人物评选活动,大力培树身边典型,传递行业正能量。加大患者投诉和信访案件查处力度,让优质服务、廉洁行医成为广大医护人员的自觉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重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加大政务院务公开、 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信息公开力度,方便患者和群众查询,提高群众对卫生健康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见单位明细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紫阳县卫生健康局机关(本级)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23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2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8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6.7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2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8.8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6.7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8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6.7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2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8.8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6.7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拨款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8.88万元,较上年增加6.7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拨款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1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88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601)288.88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8.20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事业运行(201065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机构运行(2130601)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4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万元,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削减;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8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55.42万元,较上年增加5.24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72.26万元,较上年增加1.46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2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88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55.42万元,较上年增加5.24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2.26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2.96万元,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基数增加;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4、2021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1)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15万元,较上年增加2.67万元(107.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1.24万元,会议费增加1.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0%);公务接待费3.72万元,较上年增加1.24万元(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标准公务费(20%)预算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0%)。
(2)2021年本部门当年会议费预算支出1.43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43万元(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未预算会议费。培训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0%)。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1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8.88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2021年,本部门专项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表16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2.26万元,较上年增加2.96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增加。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