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1-1646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扶贫开发局 | 公开日期: | 2021年04月15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扶贫开发局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与县扶贫局合署办公,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县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细则。
2.编制脱贫攻坚、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筹集和管理。
3.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查考核、业务指导,项目推进。
4.指导、监督和检查脱贫攻坚、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5.组织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6.组织行业扶贫工作,创新社会参与扶贫开发机制。
7.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扶贫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实施备案、指导和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8.承担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日常工作。
9.承办县政府交办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下设综合协调组 、业务指导组、行业扶贫组 、金融扶贫组、社会扶贫组、考核督查组、宣传引导组、信访接待组等8个工作组和扶贫信息监测中心。
二、2021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工作。
坚持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持驻村队伍不撤,帮扶力量不减,接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推进乡村振兴。一是保证驻村队伍稳定,在驻村帮扶轮换调整之前,各镇各部门要加强驻村工作管理,严格驻村考勤、请销假、工作管理。二是及时制定成果巩固提升计划,研究制定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方案或者计划,对全年工作做出安排并及时开展工作。三是持续开展帮扶,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帮扶干部到村开展帮扶工作,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
2.做实做好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
按照省市县建立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以县镇村三级联动监测和行业部门预警监测相结合,对全县所有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动态预警监测。一是严格落实“四支队伍”每日监测、每周排查、每月研判制度,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一般农户中因各种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以及因突发事件需要帮扶的临时困难农户及时开展监测,对符合纳入脱贫监测户、边缘户条件的,经村研判、镇审核、报县扶贫局确认后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二是各镇村要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帮扶台账、新纳入对象研判台账和镇级审定台账,县级相关部门要建立监测对象移交台账和帮扶措施处置台账等,明确任务、夯实责任,落实常态化帮扶措施,要针对风险点制定帮扶措施,分类开展帮扶,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动态清零。
3.扎实推进脱贫群众和边缘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
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础和关键,要坚持就业实名制台账管理,用好用工信息平台,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供精准就业帮扶。一是逐户摸清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务工就业意愿、就业地点、务工就业需求、联系方式等数据信息,建好各类稳岗就业台账资料。二是要持续加大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返岗复工及“点对点”输送工作,建立完善稳岗就业资料。三是要做好公益性岗位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原则,管好用好扶贫公益岗位,规范岗位设置,统筹用好生态护林员、护路员、护水员、护河员、保洁员等各类乡村公益岗位。四是继续积极做好以修脚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宣传组织工作,不断提高务工人员劳动技能素养和水平。
4.扎实抓好农村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
立足生态、富硒、绿色优势,以产业提质增效为目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村产业发展。一是按照“ー县ー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思路,推动产业特色化、规模化、品牌化,不断增强产业抗风险能力和市场争力。二是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鼓励村党支部领办村实体经济组织,依法办企、规范办企,在村办实体经济组织积极推行现代化企业制度,带领群众稳定增收。逐步破解集体经济资金采用的出借分红单一使用发展模式。三是推行“支部联建、产业联盟、资源联享”工作机制,加大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全域旅游、乡村旅游示范等项目扶持力度,支持带动效果好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社大,发挥好联结市场和农户的“纽带”作用,建好用好利益联结机制,增强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四是要用好用活互助资金,要紧扣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投放资金,解决群众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及时清收,将逾期率控制在红线以内,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五是继续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健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各级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不断拓展销售渠道,逐步形成完整的产品利益联结、质量监管、品牌营销等体系,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健康发展。
5.做实做细人员增减和数据质量提升工作。
做好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常态化监测工作,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一是按照省市要求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人口自然增减工作。二是持续做好就业信息采集工作,及时、准确、全面更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外出务工人员就业信息。三是认真制定好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帮扶措施,并做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八个一批”帮扶措施的录入准备工作。
6.持续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移交工作。
一是要分类理清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底数,建好资产台账,要进一步完善好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资产移交、管护工作,定期对扶贫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进行公告公示。二是要加强扶贫资产管护。对农村道路交通、农村水利及饮水安全工程,文化、体育、卫生、电力等公益性资产,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管护制度,确保管用实用,规范运行,确保持续发挥作用。对确权到村的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规范收益分配及处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村级公益事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三是对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经营。
7.认真做好规划谋划和示范引领工作。
一是各镇村要按照“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乡村振兴区域功能定位,组织专家学者、党员干部、能人认真论证谋划,根据围绕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围绕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市场经营主体培育、集体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企制宜,做好发展、建好项目库。二是认真做好35个村抓点示范工作,要对照市上确定35个示范村,迅速启动工作,对已经制定明确发展规划示范村,要迅速根据规划确定项目,做好项目实施;对还没有完成发展规划的示范村,要找准思路、精心谋划、做好规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推进工作,抓好试点示范。
8.按时完成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归档移交工作。
严格按照《安康市档案局、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工作的通知》(安档发〔2021〕4号)文件要求,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精准扶贫档案的移交工作。一是严格时间节点,各镇村、各部门要在4月底前完成精准扶贫档案的收集集中。6月底前按照《紫阳县精准扶贫档案资料汇编》要求完成档案的规范装档工作。县脱贫办,命名的示范镇、示范村精准扶贫档案在6月底前完成移交,其他镇、村、部门在12月底前完成精准扶贫档案的移交。二是规范管理档案,原则上中省驻紫单位形成的精准扶贫档案由驻紫单位自行保管,县级单位、镇形成的精准扶贫档案移交县档案史志馆,村级形成的精准扶贫档案移交镇级代管。三是做好移交验收,档案移交必须严把移交关,对于年度不连贯,内容不完整,门类不齐全的坚决不得接收移交进馆。
9.持续抓好各级各类问题整改工作。
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工作,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强措施、补短板,举一反三抓整改,将隐患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是要做好国家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及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把整改做实、做细,按时上报各类整改资料。要做到有据可查,全面真实。二是要做好去年县级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这些问题涉及全县所有镇,各镇、各部门一定要真改实改改到位。不能敷衍了事,视而不见,一报了之。三是要做好各类问题整改的“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资料详实,整改结果真实。
10.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要全面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确保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二要继续加大农村“三格化粪池”和卫生厕所改造力度,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选择农村户厕的改厕模式,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三是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组织人员进行大整治、大清理,清除河道漂浮物和生活垃圾,疏通污水沟,按照“五边五治、四化四评”的标准和要求,确保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四是大力推进农村绿化建设,充分利用春季植树的有利时机,以庭院、村庄、道路绿化和村内山林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绿化进万家”活动,为打造秀美乡村开好局、起好步。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紫阳县扶贫开发局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49人,其中行政24人、事业2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
54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9.59万元,万元,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03万元(15.8%),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专项费用减少,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54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49.5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9.59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03万元(15.8%),主要原因同上。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4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49.59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0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专项费用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49.59万元,较上年减少103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专项费用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1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9.59万元,其中:
(1)会议费支出(30215)3.8万元,较为前年减少24%。
(2)培训费支出(30216)5.9万元,较为前年减少41%。
(3)行政运行(2130501)549.59万元,较上年减少103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专项费用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9.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269.47万元,较上年减少44.69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3人退休2人。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36.4万元,较上年减少57.35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专项费用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143.72万元,较上年减少0.96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专项费用减少。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9.59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142.1万元,较上年减少2.58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专项费用减少。
4、2021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7万元,较上年减少1.65万元(49%),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省、市、相关规定脱贫攻坚督查检查频次减少;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采购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9.5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
2021年,本部门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2021年,本部门专项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表16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36.4万元,较上年减少15.6万元,较为上年度减少11.4%。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二)公务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租赁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