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城市展览馆展陈内容设计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1-03-11 1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阳县城市展览馆展陈内容设计制作项目已由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紫发改投资(2020)7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紫阳县县城桥沟路世纪大厦1-2楼。

2.2 工程规模:装修展馆面积1520㎡,城展馆展陈方案设计和城展馆影视拍摄、图片制作、文字编辑、布展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150万元。

2.4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无。

2.6 招标范围:紫阳县城市展览馆展陈内容设计制作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2.7 其他: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投标应具备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投资100万元以上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1.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参保时间连续且不得少于1年,提供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纳证明材料影印件,目前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

3.1.5 拟任设计总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须在本单位参保时间连续且不得少于1年,提供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纳证明材料影印件,(须为设计单位的在职员工);   

3.1.6 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1.7 投标人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不具备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由两家单位组成,分别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2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

3.2.3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2.5联合体各方需满足上述3.1条第3.1.1、3.1.6项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独立满足第3.1.2、3.1.4、3.1.7项要求,联合体成员须独立满足第3.1.3、3.1.5项要求。

3.3 申请人基本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外省入陕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1年03月12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3月17日 17时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1年03月12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4月02日 09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4月02日 09时00分 ,地点为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紫阳县人民政府网》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青创大厦三楼

联系人:

刘主任

联系人:

马女士

电话:

15309158535

电话:

13891520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