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第五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复函

时间:2020-10-12 18:00来源:紫阳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紫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第五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复函
编号 28 办理部门 紫阳县卫生健康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周礼伟 签发日期 2020年10月12日 类别 A
正文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挥下,经过全县各级干部和全县人民群众的艰苦努力,紫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取得了决战决胜的好成果,为了巩固这一成果,建议强化公共卫生管理,坚持消毒常态化。
        建议:
        在县城、乡镇集镇和集中安置点进行公共卫生常态化消毒管理,至少每半个月对这些地域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消毒、杀虫、灭菌、灭蚊,减少蚊虫给人们带来病菌对疫情的传播,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回复 张春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坚持公共卫生消毒常态化工作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关注我们的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2020新年伊始,以湖北武汉为中心的新冠疫情在全国漫延传播,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我们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聘请汉阴蓝天病媒生物消杀公司、安康净元素消杀公司两家专业消杀公司对城区、城乡结合部公共区域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轮回消毒及病媒消杀工作,组织干部群众和环卫管理部门认真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彻底阻断病媒孳生源,有效杀灭病媒及新冠疫情病毒,保障了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
        疫情防控及病媒生物防制是我们卫生健康系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生活的重要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于我们的神圣职责,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原则,进一步强化措施,广泛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抓好城市创建及公共卫生安全事故防范。
        一是积极争取经费,保障防控工作正常开展。每年向县政府争取财政预算专项经费,组织各机关单位积极筹措防控经费,切实抓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2020年经请示县政府,已安排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40万元,城区公共场所病媒生物消杀经费有了保障。
    二是巩固提升国卫创建成果,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各镇、各机关单位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卫生晋级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环境卫生治理、病媒生物消杀和“三防”设施建设,做到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常态化,坚持公共场所(城区主次街道、公园广场、车站、码头、商场、超市、“五小”行业、专业市场、公厕、下水道、垃圾场、垃圾桶、污水处理厂、城乡结合部、河道沟渠、旅游景区)每半个月开展一次杀虫、灭蚊及卫生死角灭菌、消毒活动,阻止病媒孳生,降低病媒密度,扼制疾病传播漫延。
        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预案,充分发挥防控职能作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结合我县实际将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预案,夯实各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统筹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力量,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密切联系、紧密配合的疫情防控体系,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
        再次感谢您对民生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言献策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最后,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阖家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