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复函

时间:2020-10-30 17:55来源: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复函
编号 9 办理部门 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签发日期 2020年10月30日 类别 A
正文         苏陕扶贫协作工作的开展,对帮扶贫困村产业市场主体及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了至关重要作用。但在产业建设方面,苏陕扶贫资金只投放给市场主体,真正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范围较小,全面推动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功能不足,对巩固贫困群众脱贫成效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议适当放宽苏陕扶贫资金投放范围,将苏陕扶贫资金向农村家庭农场和农业大户倾斜,带动农村农村产业发展。
        建议:
        1.对农村家庭农场及产业大户开展摸底调查,掌握种植养殖规模及带贫增收效益,对带贫能力明显的给予资金支持,并适当提高苏陕扶贫帮扶资金投放额度,促进其发展壮大。同时加强对家庭农场及产业大户生产技术指导,提升其种植养殖水平和管理能力。
        2.完善苏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大苏陕扶贫资金监管使用,防止资金流失,确保发挥效益。 
回复 毛坝镇政协联络组:
        您镇政协联络组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苏陕扶贫资金效 益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您组提出的关于“将苏陕扶贫资金向农村家庭农场和产业大户倾斜”的建议很好,有利于农村产业发展,带动家庭农场和产业大户增收致富。根据目前省市《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苏陕资金支持方向重点用于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市场前景好、产业链条长、能够带动贫困农户增收的产业项目和劳动密集型的就业项目,且具备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规划、土地、环评等必要手续齐全,项目建设所需贷款、自筹资金已落实等前置要件。因家庭农场及产业大户目前无法办理备案审批手续,达不到项目扶持所需要件要求,无法直接获得项目支持。建议以村级股份制经济合作社包装项目,采取股份制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大户的方式落实扶持措施。您组提出关于完善苏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建议,我局已联合财政局根据省市管理办法,结合县财政、扶贫相关管理办法,已修订完善了《紫阳县苏陕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县发改局、财政局两家联合[紫发改经协(2020)515 号]文件于2020年5月8号下发到各镇各部门。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