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紫阳县司法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复函 | ||||
编号 | 1 | 办理部门 | 紫阳县司法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朱永平 | 签发日期 | 2020年11月9日 | 类别 | A |
正文 |
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县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推进依法治理为主线,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全县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新紫阳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虽然普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在工作推进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普法过程中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浓,对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理解不深刻,对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认识还不到位,对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重点对象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准确,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软指标,存在着“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重形式、轻效果”等现象,“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一些部门单位还未完全建立落实;二是普法实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增强。普法内容缺乏针对性,宣传中多数涉法部门都是摘抄法律条文,印制成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在宣传日进行分发,对普法对象的法律需求研究不够;形式上多采取咨询、发放资料、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侧重于对法律条文的单向传授与灌输,片面追求普及了多少人、搞了几次宣传活动、发放了多少资料,普法内容比较空洞乏味,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难以调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三是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目前虽然各中、小学校都开设了法治教育课,但教育实效性差,未成年人对法律敬畏感不足;四是普法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县是一项长期任务,全县司法系统建设还没有完全理顺,且基层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没有连续性,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普法工作的持续推进。同时,普法经费落实、普法工作考核还需进一步加强。 建议: 2020年是实施全民普法35周年,也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提高普法实效,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认识再提高。一要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站位。要进一步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严格按“七五”普法规划抓好落实,特别是对“以案释法”制度、普法评价体系等工作要加快推进,深入开展以宪法为首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县上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谁主管谁普法、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县普法办要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指导,注重群众法律需求、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在坚持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同时,充分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探索实施“菜单式普法”,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需要什么法律咨询服务就提供什么法律咨询服务,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实效再提升。一要创新普法形式。要将普法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进一步结合,在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结合调解个案、援助实例,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进一步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队伍,开展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整理、编辑和社会发布等工作,通过生动的案例宣传来提高群众学法积极性;二要根据“七五”普法确定的重点对象,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者这几个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要对群众的法律需求进行调查研究,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问题和热点事件开展普法,如婚姻家庭、社会治安、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开展普法,致力于帮助群众解决疑难问题,将普法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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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县政协提法委: 您委在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七五”普法工作实效》的提案收悉。 衷心感谢您委对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收到提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也走访了部分乡镇、村和社区,对我县《在全县公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落实完成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明确了办理方向,现函复如下: 一、我县“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 (一)建立健全制度,普法责任制度大力实施。2016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紫办字〔2016〕36 号)、《关于全县党政机关认真落实普法责任的通知》(紫办字〔2018〕43 号)和《关于印发《紫阳县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紫政办发〔2019〕144 号)三个文件,县治县办印发《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的实施意见》。明确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法治政府”“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和重点对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责任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中注重法治宣传教育的清单化和以案释法工 作,每年下发《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责任清单》,部门单位根据行业特点、时间节点和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列出时间表并自主完成落实。 (二)狠抓队伍建设,普法骨干力量不断壮大增强。我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紫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目标完成县政府、各镇各部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普及率100%,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同时,我县整合各部门宣讲资源,及时调整充实县镇两级“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讲师团。政法各家业务骨干87人通过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团干、单位青年干部骨干、妇联干部为主体的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充实了我县普法骨干资源。各普法成员单位设立普法联络员,负责日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开展与汇报总结;各镇建立法治宣传队,各村设法治宣讲员,形成了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县、镇、村三级法治宣传队伍。 (三)多头推进,普法阵地不断拓展。围绕不同的宣传重点和宣传对象,深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七五”期间,共建有法治文化园(街区)、长廊17处,各类法治宣传橱窗200余个。出台《加强村级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意见》,结合民主法治创建、法治人文环境和覆盖人群等因素,遴选了包括焕古镇东红村在内的6个村(社区)将法治格言、典故、漫画与乡规民俗融合建设为村级法治文化园。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依托法治课、报告会、晨会、艺术节汇演,让法律走进校园,为青少年提供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赏、听、诵、览”四大普法实践;依托党校培训、法制讲座、干部大会、理论中心组学法、互联网线上学法,让法律走进机关;依托县春风行动、三下乡活动、扶贫专项文艺演出、普法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和送法下乡活动,让法律走进村镇;积极引导企业强化法律法规学习,每年组 织全县各类经营者开展专项法律法规培训,有效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印发法律汇编,开展法律咨询,切实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让法律走进企业。加强互联网+法治宣传“云”模式集群建设,建立“法治 紫阳”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普法工作动态和信息,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运行。另设有网站、电视栏目、广播、出租车及商户电子显示屏、LED屏等多个法治宣传阵地,形成一批线上线下、虚拟实体相融合的法治宣传文化阵地。 (四)打造亮点,法治宣传注重实效。围绕普法重点对象,县普法办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每年及时出台普法责任清单,供各镇、各系统、各行业按单普法。根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随时提供包联村(社区)群众法律咨询服务,每年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不少于两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增强了基层群众运用法律解决实际困难的法治思维和能力。“七五”以来,结合群众日常生活,编排一批群众喜爱并具有地方语言特色的法治宣传文艺节目,并结合文艺下乡开展巡演。结合身边的案例,县普法办组织编印了7批次《以案说法》书籍和部分法律法规单行本,各成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也印制了宣传书籍和宣传彩页。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以上率下,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参加县普法办联合其他部门组织的大型法治讲座两场。树立典型,拍摄6部以人民调解员、公安干警为原型的微视频、 微电影,编排了以调解员琚泽民为原型的民歌小戏。每年不定期组织公职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生、村干部等群体开展“旁 听庭审”活动,旁听与他们工作、生产、生活有密切联系的案件审理,加强警示教育效果,强化各类听庭人群的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普法教育直击心灵。 总之,在实施“七五”普法以来,我县顺利完成了普法规划的全部工作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全民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广大公民通过调解或司法途径息纷止争的逐年增多,“七五”期间无赴省进京的非访、群访案件发生。二是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行政诉讼案件总量居全市低水平,做到了无错案和行政败诉。三是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全县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发案数均呈下降趋势,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整治成效明显,农村打牌赌博歪风得以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社会稳定和谐程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针对您委提出的工作建议,结合实际,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完善两个机制,确保法治宣传落地生根 1.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实现责任机制与激励机制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在年度综合考核所占权重。尝试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根据普法责任制要求,对照各单位每年制定的普法计划,尝试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考评和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多层次、多样式普法宣传表彰制度,对做出贡献的普法工作者、普法单位表彰奖励,提高工作的积极性。 2.建立健全资源统筹协调机制。健全牵头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各普法主体切实担负起普法责任,做到分工合作,步调 一致,充分整合各单位普法宣传资源,整体谋划,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全县普法宣传活动。统筹协调新闻媒体普法资源,加大媒体新闻宣传的法治含量。统筹协调公共普法资源,大力拓展广场、公园、楼宇电梯、图书馆、青少年活动场所等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普法功能。 (二)落实四个举措,促进法治宣传提质增效 1.“多元参与”广宣传。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载体,推动各部门单位编制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明确各部门单位的普法责任,调动全县各级普法力量,开展线上学法用法、 线下法治巡讲,结合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推动新法进机关、进院落,进学校,在机关会议、农村院落、学校课堂宣讲。丰富宣传形式,确保宣传不留死角,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大格局。 2.“加大投入”促保障。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普法经费的要求,加大普法经费投入,为普法工作提供保障,建立普法经费动态增长机制,适应普法工作发展需要。 3.“以点带面”强质效。结合重要普法节点,以集中示范引领、县域全面铺开的方式,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文艺演出等形式,提高群众法治参与度和知晓率。强化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达到释法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以上率下普法效果,继续做好对“两代表一委员”“乡贤”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通过他们的影响力,促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基层落地落实。 4.“需求导向”重特色。为实现普法成效的最大化,根据普法对象、领域,结合县镇重点工作、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问题和热点事件,精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内容,制定 “普法菜单”,基层单位根据需求,实行普法“点餐”,点对点、面对面、精准普法。有计划地创作编排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特色法治小品、小戏和法治微电影。梳理紫阳本地案例,编印《以案说法--系列》,引导人民群众自发参与法治宣传活动,自主加入学法行列。 (三)健全四大阵地,推进法治宣传全域覆盖 1.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的要求,规划建设县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一处。在乡镇有计划规划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广场等大型宣传阵地。在村(社区),按照区域特色要求,结合“乡村振兴”等重大部署,以法治文化园、长廊等为主要载体,着力打造法治文化特色阵地,以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法治文化需求。 2.夯实学校法治课堂主阵地建设。发挥课堂教学的引领作用。将法律知识常识融入到平常的教学课堂中去,根据不同学段学生身体心理的特点及学习接受能力,建立健全规范化、制度化和相适应的法律教育课程体系,来确保实现学校法律教学的计划,同时将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和考核实实在在落实到位;发挥学校法治副校长的主导功能。加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工作职责、 地位、作用,要求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更多的时候是要求他们能够以案讲法、以事论理,每学期进入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少于三次;发挥校园文化设施的补充功能,在学校广播站、校报、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橱窗,开展拒绝毒品、珍爱生命、远离网吧、道路交通安全在心中、反对邪教等宣传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法治 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发挥家长、学校互助教育功能,通过设立家校联系卡、举办家长开会,整合各方面资源,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3.拓展企业特色法治文化示范建设。依托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遴选出一批依法治企成绩突出、法治文化底蕴浓厚、创建愿意较强的企业,作为企业特色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和谐法治企业的“软环境”,积极营造人人学法、处处普法的企业法治文化氛围。通过典型引路、示范推进,促进我县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水平提档升级并带动全县企业法治文化上新台阶,为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 4.推动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覆盖。县级机关各部门、县属各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大力推动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大厅,以及医院、银行、沿街商铺、车站、楼宇电梯等公共区域,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标牌、海报,设立法治图书角、宣传展架、电子显示屏、电子投影等固定法治宣传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依托图书馆、农家书屋等公共活动场所的资源,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 特此复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