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紫阳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时间:2012-12-19 08:59作者:刘 攀 李万军来源:《陕西日报》

近日,《紫阳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规定》出台,标志着该县用人导向重实绩、重基层、重公论,选拔任用干部机制更加规范、完善,为各年龄阶段、各层次干部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
据了解,紫阳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涵盖了干部选拔、配备、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是新形势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大胆实践和创新。重实绩,坚持“四个优先”选干部;重基层,鼓励县直部门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任职,每年从县直部门提拔担任部门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不得超过当年度县直各部门提拔和转任领导干部总数的20%;重公论,每半年召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大会进行民主测评,每年度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并将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实行梯次选拔机制,镇党委书记一般从镇长或县直部门中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正科级领导干部中选任,镇长、镇人大主席、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的选拔任用依此类推。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更大,干部培养更趋年轻化,每年选派20名30岁左右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到全县重点项目中挂职锻炼,择优提拔,为年轻干部的成长搭建平台。

原载2012年12月19日《陕西日报》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