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依法“亮剑”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448多万元,从而使忙碌一年到头的农民工辛苦钱从“老赖经理”手里“完璧归赵”。
近年来,紫阳县把保障农民工工资作为民生工程重点主抓,利用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和“微信息”网络资源,方便、快捷地向农民工提供无“微”不至的劳动法律保障和援助服务,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增强企业法律观念和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营造了广泛的舆论宣传氛围。建立维权长效机制,即人社、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农民工输出输入两地对口单位的合作机制、县镇劳动保障两级联动机制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建筑施工领域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累计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200多万元,积极参与县上重大项目建设的项目招标、资金拨付、企业用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地遏制了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工资保证金已成为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护身符”、“拖老板”的“紧箍咒”、劳动保障维权的“杀手锏”。2016年为940余农民工追欠工资、开展法律援助、共挽回各项经济损失3448多万元。
——原载于2017年3月6日《陕西工人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