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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河堤路西段内侧、东城门至石梁子棚户区房屋实施拆迁的公告

时间:2017-09-23 14:03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紫阳县河堤路西段内侧、东城门至石梁子棚户区改造工程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17年全县重点工作项目,对改善县城人居环境,优化完善城市功能,激发城市发展活力,提升县城建设品味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令)等有关规定,根据棚户区改造工作需要,紫阳县人民政府已作出河堤路西段内侧、东城门至石梁子至紫邑新城综合楼用地范围内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征收决定。根据县城总体规划,该项目实行分期分片区实施,现决定实施汉江桥头顺汉江沿线至石梁子至紫邑新城综合楼外侧的征收拆迁,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紫阳县河堤路西段内侧、东城门至石梁子棚户区改造工程。

二、拆迁范围:河堤路西段内侧汉江桥头顺汉江沿线至石梁子至紫邑新城综合楼外侧。

三、房屋征收部门: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征收补偿方案:见《紫阳县河堤路西段内侧、东城门至石梁子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六、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范围内的居民住户及单位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含装饰装修);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房屋抵押关系。

八、置换房屋顺序按照“先搬迁、先选房、先安置”的原则进行,即按照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时间顺序,进行房屋位置选择。

特此公告

紫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9日